Page 197 - 心輔手冊-大專版
P. 197
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導致人員死亡或瀕臨死亡)、乙級(導致人員重傷)事件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 72 小時,法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一般校安事件應於
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 7 日。 第八章
校園性平事件、家庭暴力事件與親密關係暴力事件,視情節可能需要進行社政通報。依《性
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
各類通報與轉銜
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
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規定: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
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3-1 條規定,被害人年滿 16 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
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亦準用此法之相關規定。上述所稱親密
關係伴侶,是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學生來談有關親密關
係議題時,專業輔導人員對於個案在關係互動中權控、暴力的線索應保持敏感度。
高關懷學生,在畢業或離校前經轉銜評估會議決議為轉銜學生者,應依《學生轉銜輔導及
服務辦法》第 5 條「原就讀學校應將經評估為轉銜學生之基本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
務通報系統(以下簡稱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由於相關法規均可能修改,教育部會配合函文各校指示,專業輔導人員應隨時留意教育部
函文與法規修改,與時俱進。下列為相關通報網址與法規查詢網址:
一、校安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 https://csrc.edu.tw/
二、社政通報「社會安全網 - 關懷 e 起來」 https://ecare.mohw.gov.tw/#
三、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 https://transfer.edu.tw/
四、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
五、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Index.aspx
參 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在通報過程應注意事項
專業輔導人員在協助學生過程中,知悉受輔學生遭遇法定通報事件時,須依規定掌握時效
進行通報。大專校院的行政組織架構與分工各有不同,專業輔導人員需知道各類法定通報的相
關規定,以及校內的通報窗口。
專業輔導人員需進行法定通報時,應告知受輔學生通報的目的與重要性、通報的內容與通
報後可能會面臨的狀況,並且應讓受輔學生了解。依《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 8 條,經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