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9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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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各項商品審查相關法令、示範條款及行政釋令( 函)    1141


                   ( 二 )  被保險人未選擇參加要保人與他保險人簽訂之勞退企業年
                        金保險者,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留存本契約。若被保險人不同
                        意者,於閉鎖期屆滿後,被保險人得向本公司申請移轉至勞
                        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或其指定之勞退企業年金保險契約,本公
                        司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轉換費用後全數辦理移轉。
               二、 被保險人離職:
                   被保險人離職時,本公司應將該被保險人轉成本公司勞退個人年
                   金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並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轉換費用後
                   轉入該勞退個人年金保險契約。被保險人並得於勞退個人年金保
                   險契約之閉鎖期屆滿後,向本公司申請移轉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
                   戶或其指定之勞退企業年金保險契約,本公司應將其保單價值準
                   備金扣除轉換費用後全數辦理移轉。
               三、 被保險人選擇變更為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要保人通知本公司被保險人選擇變更為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時,
                   於閉鎖期屆滿後,該被保險人得向本公司申請移轉至勞工退休金
                   個人專戶,本公司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轉換費用後全數辦
                   理移轉。
             前項各款情形,本公司應於符合各款約定,且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
             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完成移轉。移轉完成後,該被保險人之保險效力即行
             終止,其後若有應由本公司負責收取之未繳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於收取後,
             轉交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或其指定之勞退企業年金保險契約。
             依本條移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移轉日前一日所計算之金額。被保
             險人對於第二項所載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如有疑義時,本公司負說明之
             責;若有不足,補足之。
          保單價值準備金移轉之文件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依前條約定,向本公司申請移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應檢具下
             列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被保險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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