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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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保險法、相關子法及行政釋令( 函) 195
( 3 ) 評等標準:
評等 指標級距 ( 前一年度年底資料 )
具「經董事會通過任免或符合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認定之風
第一級 控長」及「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條規定設有內部
風險模型並經本會核准通過」之公司
第二級 無
具「經董事會通過任免或符合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認定之風
控長」或具「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條規定設有內
第三級
部風險模型並經本會核准通過」或「若無設風控長,但有經董事
會通過設立之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公司
第四級 無
第五級 第一級及第三級以外情況之公司
4. 財務槓桿比率
( 1 ) 公式或定義:資產總額 ( 扣除分離帳戶資產 ) /業主權益
( 2 ) 資料來源:各公司資訊公開網頁。
( 3 ) 評等標準:
評等 指標級距 ( 前一年度年底資料 )
第一級 小於 10
第二級 大於等於 10,小於 15
第三級 大於等於 15,小於 25
第四級 大於等於 25,小於 35
第五級 大於等於 35或小於 0
5. 保單初年度等價保費占初年度保費比例 ( % )
( 1 ) 公式或定義:
前一年度初年度等價保費 ( FYPE ) /前一年度初年度保費 ( FYP )
( 2 ) 資料來源:
各公司每月報送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業務月報相關資料。
( 3 ) 評等標準:
評等 指標級距 ( 前一年度資料 )
第一級 大於等於 80%,小於等於 100%
第二級 大於等於 60%,小於 80%
第三級 大於等於 40%,小於 60%
第四級 大於等於 25%,小於 40%
第五級 小於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