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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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9. 小額終老保險初年度保費收入
( 1 ) 公式或定義:
各公司前一年度小額終老保險,且被保險人投保年齡達 55
歲以上之初年度保費收入。
( 2 ) 資料來源:
各公司報送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小額終老保險初
年度保費收入相關資料。
( 3 ) 評等標準:
指標級距 ( 前一年度資料 )
評等
107年適用標準 108年適用標準
第一級 大於等於 1,000萬元 大於等於 8億元
大於等於 600萬元,小於 1,000
第二級 大於等於 5億元,小於 8億元
萬元
第三級 大於等於 300萬元,小於 600萬元 大於等於 1億元,小於 5億元
第四級 大於等於 0元,小於 300萬元 大於等於 0元,小於 1億元
開辦小額終老保險惟無被保險人年 開辦小額終老保險惟無被保險人
第五級 齡達 55歲以上之保費收入,或未 年齡達 55歲以上之初年度保費收
開辦小額終老保險者 入,或未開辦小額終老保險者
10. 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
( 1 ) 公式或定義:
各公司各年度 12月按「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條第 9項發布之解釋令計算之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
( 2 ) 資料來源:
各公司每月報送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第 1類及第 2
類保險商品初年度保費收入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