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2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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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釋令
保險經紀人之業務員管理及人員招募則係屬核
(
心業務,不宜委外辦理 102.6.18 )
中華民國 102.6.18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保局 ( 綜 ) 字第 10202068990號
主旨: 有關所詢保險經紀人個人事務所為保險經紀人公司執行業務等事宜之
合法性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復 貴事務所 2013年 6月 3日經函字第 10210103號函。
二、 按保險法第 9條明定,保險經紀人係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
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另依本
會 96年 12月 31日金管保三字第 09602551731號令,保險經紀
人服務範圍包括風險規劃、再保險規劃及保險理賠申請服務等
項。次按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0條及第 39條規定,保險經
紀人應專業經營,不得經營執業證書所載範圍以外之保險業務,
首予敘明。
三、 來函所詢保險經紀人個人事務所為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登錄業務
員之業務輔導及訓練,如輔導保單銷售專常知識、提供組織發展
知識或予以保險相關教育訓練、徵募推介業務員等項,非屬前揭
法令規範保險經紀人經營或執行業務之範圍;另實務上保險經紀
人以招攬保險業務為主,有關業務員管理及人員招募等項係屬核
心業務,應由公司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尚不宜
委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