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4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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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  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


               3. 死亡給付
                 ( 1 )  理賠申請書 ( 表格由保險人提供 ) 。
                 ( 2 )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 3 )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4 )  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合格醫師開立之死亡証明書,及視需要之病歷
                   相關資料。
                 ( 5 )  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4. 請求權人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請求保險人暫先給付相當於保險
                給付二分之一之金額時,其應提出之證明文件依第3款之規定;依
                同條第二項就保險人已審定之殘廢等級請求暫先給付保險金時,其
                應提出之證明文件,依第2款之規定。
               5. 受害人死亡,無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請求權人時,為
                其支出殯葬費之人除應備齊第3款第 ( 1 )   ( 2 )   ( 3 ) 及 ( 4 ) 目之資料外,並
                應檢具依本法主管機關公告之殯葬費項目及金額之憑證,請求保險
                人給付。
               6. 被保險人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請求保險人給付時,除應分
                別檢具本項各款規定之文件外,並應提供足以證明先行給付之憑證。
          ( 二 )  請求權人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請求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
              基金 (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 給付補償金,應分別檢具下列文件正本:
               1.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 1 )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金申請書 ( 表格由特別補償基金提供 ) 。
                 ( 2 )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 3 )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4 )  合格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書及視需要之病歷相關資料。
                 ( 5 )  醫療費用收據或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之醫療費
                   用影本。
                 ( 6 )  同意查閱病歷聲明書 ( 表格由特別補償基金提供 ) 。
                 ( 7 )  未獲有損害賠償義務人賠償之聲明書( 表格由特別補償基金提供) 。
                 ( 8 )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收據暨行使代位權告知書 ( 表格由特
                   別補償基金提供 ) 。
                 ( 9 )  如經法院民、刑事判決或和 ( 調 ) 解者或經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者,檢附判決書、和 ( 調 ) 解筆錄或和 ( 調 ) 解書影本。
                 ( 10 )  有利於代位求償之證據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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