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新港奉天宮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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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日治時期奉天宮的發展(1895-1945)
第一篇․廟宇沿革與發展篇
風作興協議會」推動對寺廟的改善為濫觴,自中日戰爭爆發後,更全面推動寺廟整理運動。此
一運動的全盛期是在昭和 13-15 年(1938-1940)。此時積極推行寺廟整理運動的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排除臺灣人以寺廟為中心的年中行事舊慣,以排除皇民化障礙;其二,中日戰爭後,要
掃除屬於「中國的信仰」之寺廟信仰;其三,地方官廳看中寺廟及神明會龐大的財產,認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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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用做為建造神社、建設國語講習所或集會所、或其他教化事業使用。
昭和 13 年(1938)5 月,因中日戰爭爆發已近一年,要求臺灣人民脫離中國信仰的革新運
動,如火如荼的展開。當時總督府調查臺灣的寺廟總數 3,699 間,此外,没有登錄的小祠 7,000
間,合計約 10,700 間,散布於臺灣約 300 個街庄,所以平均臺灣每個街庄的大小祠廟約 30 間。
日本內地平均每個市町村的神社數只約 9 間餘,日人因而藉詞臺灣的寺廟過多,需要進行整理;
此外也宣稱以寺廟為中心的信仰生活,助長迷信及陋習,妨害本島的教化與皇民化運動;加上
由有寺廟財產管理權者所組成的教化財團引導信仰,和日本神即是道的國體明徵不同。這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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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方在強調臺灣需要寺廟整理運動時,所提出的理由。
依宮本延人的資料,寺廟整理前,昭和 11 年(1936)末全島登錄的寺廟及齋堂合計有 3,649
間,至昭和 17 年(1942)10 月末,餘 2,551 間,整理數 1,098 間,整理比率約三成。當時全臺
五州二廳之行政區的整理率,臺東廳 93%、花蓮港廳 90%,比率雖高,但兩地祠廟少、財產少,
問題少。五州中,臺南州 56%、高雄州 54%、新竹州 40%、臺中州 9%、臺北州 7%。臺南州整
理率最高,但臺南州下各市郡整理率不一樣。臺南州寺廟執行率 80%以上者有:新豐郡 100%、
斗六郡 100%、新營郡 95%、北門郡 93%、曾文郡 90%、北港郡 89%、嘉義市 88%、新化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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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率甚低者有:虎尾郡 21%、嘉義郡 14%、臺南市 4%、東石郡 4%。 新港的近鄰嘉義市、
北港郡寺廟整理率都很高,但新巷庄所屬的嘉義郡則執行率甚低。表 1-4-3 是臺南州和嘉義郡、
嘉義市、北港郡寺廟、齋堂、神明會各別的整理率。
表 1-4-3 嘉義郡與嘉義市及北港郡寺廟整理率之比較
市郡別 種別 1936 年末 1937 年以來 1942 年末數 整理率(%)
(間) 整理數(間) (間)
臺南州 寺廟 1088 620 474 57
齋堂 37 9 31 24
神明會 711 419 505 59
嘉義郡 寺廟 168 25 143 15
齋堂 6 -- 6 --
神明會 164 52 112 32
嘉義市 寺廟 64 59 5 92
齋堂 3 -- 3 --
266 蔡錦堂,《日本帝國主義下臺灣の宗教政策》,頁 234-235。
267 〈社說‧事變下の臺灣〉,《臺灣日日新報》,號 13706,1938 年 5 月 18 日,版 2。
268 宮本延人,《日本統治時代寺廟整理問題》(奈良:天理教道友社,1988),頁 59-68、91。宮本原文寺
廟整理數為 1088 間,數字矛盾略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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