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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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學生資料存放/心理測驗櫥櫃
依據《學生輔導法》、《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與《學校輔導工作場所設置基準》,學
校應有保存學生輔導相關資料、測驗工具及執行業務紀錄之設施,並由專人專責管理。此外,
也建議心理測驗資料必須和個案資料一起放置在可上鎖的櫥櫃。實施心理測驗的場所,以較
安靜、不受干擾的角落作為測驗區,並配置適合學生使用的桌椅與文具;也可以規劃一個多
元化功能服務區,兼具測驗實施、電腦資料處理、資料儲存、圖書資料閱覽或會議討論等功
能的區域。依據《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學生輔導資料應保存 10 年,每年定期銷毀,
相關內容可參閱本手冊第八章。
總之,輔導處(室)空間的大小及總面積的計算,需要同時考慮到學校規模大小、學生
人數、輔導處(室)人員員額,以及輔導處(室)所需要的隔間(區)數等因素而得之。當
學校為小型規模學校,輔導處(室)與輔導工作空間,以至少兩間教室之大小為原則,若未
來諮商室間數增加,輔導人員員額增加時,則所需的輔導空間也要跟著調整擴大(教育部,
2013 )。至於沒有輔導處(室)的學校,也應依據法規設置輔導空間,以符合《學校輔導工
作場所設置基準》。未來當受輔學生人數增加,相關輔導人員的員額增加,或輔導處(室)
重新規劃時,都可以參考使用本章所列之設備標準,以期共同建置優質的輔導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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