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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介入性輔導的流程與評估


                    介入性輔導工作流程的關鍵在於師長或學生能否及早覺察與辨識出學生問題的癥候。導

               師、家長或是學生在需要協助或受到重大事件影響生活時,皆可至輔導處(室)尋求協助,由
               輔導處(室)的教師給予協助和陪伴,以下介紹介入性輔導工作之流程(見圖 6-1  介入性輔導

               工作流程圖)。



                                          辨識、篩選、申請輔導資源


                                                         評   估



                                                         分   案



                                         形成輔導計畫、執行輔導措施


                                   評估輔導成效、轉回 / 轉介與追蹤輔導



                                                 圖 6-1  介入性輔導流程


               (一)導師實施發展性輔導後,辨識受輔學生需求,向輔導處(室)提出校內輔導資源申請(過

                      去稱為「轉介」)。


               (二)進行受輔學生評估時,輔導團隊人員對於學生問題先進行初步評估及篩選,判斷受輔學
                      生是否需要進一步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並提供諮詢服務(請參考附件 6-1 「輔

                      導諮詢服務申請表」)。在資料蒐集的過程,若發現有需要通報議題時,除了給予受輔

                      學生關懷之外,也需協助相關教師完成社政與校安系統的通報流程,相關內容詳見本手

                      冊第七章第三節之責任通報。

               (三)對於需要較多資源介入的受輔學生,可於「開案評估會議」(過去稱為「開案會議」)

                      討論與派案,安排適當的輔導人員。

               (四)依受輔學生個別化需求訂定執行輔導方案或計畫,並提供親師諮詢、學生的個別諮商或

                      小團體輔導等措施。


               (五)輔導一段時間後,評估是否已達輔導目標,然後決定持續輔導、轉回給導師後續輔導、
                      或轉介校外相關輔導資源,與進行後續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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