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P. 165
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陸 轉回、轉介、轉銜
第六章
當受輔學生接受一段時間的介入性輔導後,輔導成效評估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狀況:
一、轉回:受輔學生未畢業,已達成導師當時申請輔導的目標時,輔導教師可將受輔學生,轉
介入性輔導
回導師,改以發展性輔導與持續追蹤輔導。
二、轉介:若介入性輔導問題仍未獲改善時,可評估其他輔導資源,引入或轉介至校外處遇性
輔導資源。
三、轉銜:受輔學生因畢業或轉學,可運用轉銜輔導服務機制,評估其後續輔導需求,以利其
輔導資源不中斷。詳細轉銜服務與輔導措施內容可參見本手冊第九章。
第三節 介入性輔導規劃與執行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6 條對介入性輔導的規定,對於受輔學生需依其個別化需求訂定輔
導方案或計畫,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本節分別介紹如下。
壹 諮詢
當導師或家長向輔導處(室)說明學生的行為困擾時,輔導教師可以透過諮詢,和導師或
家長討論一些輔導策略,若該項介入策略有效,便可僅提供諮詢意見。諮詢不同於諮商,是一
種短期、問題解決導向的服務方式,諮詢不直接對學生作介入,屬於間接的輔導工作,在學校
裡經常被使用。輔導教師可以透過諮詢的過程,協助導師或家長發現學生的優勢能力,一起討
論、評估問題,並腦力激盪處理的方法。
一、教師諮詢
教師與學生相處過程中,觀察到異常行為或情緒反應,或持續感到困擾時,會向輔導處
(室)反應,了解輔導資源尋求協助;此時,輔導教師應聆聽學生的適應困擾,導師在輔導上
的困境,先表達對導師對學生用心及擔心的了解,同理支持與理解導師,然後從兒童發展、同
儕互動、親子關係等角度幫助教師理解學生問題行為背後可能遭遇的困難,再一起研究、提供
常見的策略或相關參考的書籍、課程講座供教師參考。
151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