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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7-3 社區專業人力資源服務內容一覽表(續)
第七章
專業人員 服務內容
1. 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 處遇性輔導
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具體工作包
括:脆弱家庭個案、法定通報個案。
2. 進行法定通報案件(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家
社會工作師 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報之家暴、性侵害、
性騷擾、性剝削等)之評估處遇及後續追蹤服務。
3. 透過社政單位的社工人員角色,有效連結與媒合民間資源。
4. 協助緊急、短期、長期安置期間案主之安置適應及生活照護等處
遇工作。
執業場所是在醫院,對患者進行各項精神疾病、精神官能症等診斷
精神科醫師
以及藥物治療。只有精神科醫師可以做「診斷」以及「開藥」。
為提供兒童、青少年身心困擾問題,許多醫院設有兒童心智科,透
過專業診斷、治療與訓練予以協助。兒童心智科醫師亦與家庭、學
兒童心智科醫師 校合作,協助孩子與家長解決生活中的身心問題。服務類別包括: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幼兒自閉症、情緒困擾與障礙、發展遲緩及精
神疾病等項目。
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及其教師與家長之專業鑑定、服務、安置、教學
特殊教育人員
與輔導資源等服務。
1. 執行少年行為偏差輔導服務工作。
2. 辦理少年法令常識、親職教育等宣導及各項少年團體輔導活動。
3. 區域內相關機關團體協調聯繫,合作辦理協調會報或少年犯罪防
少年輔導委員會 治等工作。
人員 4. 辦理志工招募與管理。
5. 指導志工協助從事少年輔導服務等相關知能。
6. 執行其他有關少年輔導事項工作。
7. 執行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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