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P. 222

(二)
                      通報流程

                    1. 24 小時通報:以傳真或網路進行法定通報(內政部「社會安全網 - 關懷 e 起來」網站),
                      填寫「各類校安事件告知單」並依循校內通報機制協助責任通報。


                    2.  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包括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家內亂倫與家暴事件除外)、危機介
                      入(情緒支持與心理諮商)、啟動危機小組會議、指定專人對外發言等。


                    3.  輔導人員確認社政單位聯繫窗口,協助相關適宜並持續提供受輔學生輔導。

               二、脆弱家庭通報


               (一)
                      脆弱家庭定義
                    脆弱家庭是依據行政院 107 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內容定義,指家庭因貧窮、犯罪、

                    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

                    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之
                    家庭。


               (二)
                      受輔學生類型
                    是指上述脆弱家庭中有年齡未滿 18 歲以下之在學學生,並符合:


                    1.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帶年幼子女與無婚姻關係

                      人同居、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2.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卻未就醫或未持續就

                      醫,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3.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有自殺風險個案,尚未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

                      童及少年自殺行為,惟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請併通報當地社

                      區心理衛生中心或自殺防治中心)。

                    4.  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

                      功能者。

                    5.  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因素,所形成之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以致

                      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6.  負擔家計者因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因素,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
                      等照顧者功能者。





     209                                                                                                                                                                                                                                210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