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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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宣導措施 1. 學校應依法辦理學校教育課程及教師通報訓
(學生、教師、家長) 練,並將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融入教育課程。
2. 當學生知悉任何人有危及學生身心安全或有
威脅自殺之虞者,應立即向學校教職員反
學校知悉學生疑有保護輔導事項
應,或撥打 110 、113 等專線,以尋求協助。
進行初步關懷面談
1. 評估學生身心狀況影響
2. 向學生說明轉介或通報之目的
學校進行通報轉介評估 3. 提供相關資源與協助之資訊
兒少保護個案 脆弱家庭個案 學校三級輔導
●遭遺棄、身心虐待。 符合脆弱家庭評估指標(如家庭 學校、輔導教師或專輔人員進行:
●強迫或引誘自殺行為。 衝突、主要照顧者罹患精神病、 ●未達法定通報或脆弱家庭轉介
●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 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持續就醫、 個案之專業輔導。
險或有危險之虞者。 有自殺風險個案、為強迫引誘容留 ●已進行法定通報或轉介脆弱家
●強迫猥褻行為或性交。 或媒介兒少為自殺行為、貧困、單 庭個案之校內輔導。
●利用兒童青少年犯罪或不正當 親、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死
之行為。 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
●遭受其他傷害之行為。 使兒少未獲適當照顧)計 6 項。
●兒童少年從事性剝削之虞者。
依據 1. 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 依據
2. 家庭暴力防治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學校三級輔導模式與輔
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權益保障法 導教師角色分工表
4. 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進行法定責任通報 轉介脆弱家庭 落實校園輔導措施
●於 24 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網際 ●傳真或網路通報。 ●發展性輔導
網路或傳真至轄區社政主管機 ●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 1. 導師關懷輔導。
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 ●啟動校園輔導機制。 2. 進行家庭訪問及親師溝通,共
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 24 小 1. 進行家庭訪問(到府訪問、電 同維護學生安全。
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 話訪問或個別約談等)。 3. 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學生代
縣市主管機關,或進行網路通 2. 由學校輔導處(室)列入高關 收代辦費之補助及學生午餐費
報。 懷輔導對象 之補助等校園關懷資源。
●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 3. 確認社政單位回覆處理情形。 4. 轉介社會福利資源。
●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 4. 轉介或連結其他資訊。 ●介入性輔導
1. 通知家長 / 監護人(家內亂倫及 1. 輔導教師以個別或小團體為單
家暴事件除外)。 位,實施介入性輔導措施。
2. 危機介入(情緒支持與心理諮 2. 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
商) 詢服務
3. 指定專人對外發言。 ●處遇性輔導
4. 確認單位收案窗口,並持續提 1. 轉介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
供協助。 心理諮商服務資源。
持續追蹤關懷及輔導
若學生家庭有危機或發生身心嚴重受創情形,則須重新進行評估
結 案
圖 7-7 國民中小學學生保護輔導工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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