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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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一、關係建立期


                    關係建立期包括學校對輔諮中心的認識、學校提出申請轉介個案、開案評估與篩檢。學校                                                          第七章
               若對輔諮中心不熟悉,將會影響有處遇性輔導需求學生的轉介,因此建議輔諮中心能透過拜訪

               學校、辦理研習或資源聯繫會議等方式,強化雙方關係建立與連結。
                                                                                                                     處遇性輔導

                    當學校考慮受輔學生有處遇性輔導需求時,輔導人員可先諮詢輔諮中心以判斷是否要轉介
               輔諮中心,或尋找更適合的專業資源協助。各縣市輔諮中心皆訂有轉介標準與流程,可逕向他

               們諮詢或到中心網站下載相關轉介表單使用。

                    當輔諮中心接收到申請表時,即開始進行篩檢與開案評估,各縣市輔諮中心都訂有開案流

               程,雖沒有統一版本,但評估標準大同小異,一般而言,輔諮中心會請學校提供基本資料、在

               校輔導資訊等,以利評估。








                       智慧小 BOX :專輔人員與學校輔導人員在轉介評估的重要任務


                        專輔人員與學校輔導人員是學生輔導工作的好夥伴,於轉介評估時可透過以下作

                   法,讓彼此的合作更順利開展。

                   1.  學校人員:校長、相關處室主任、組長、導師、教師、輔導教師、校內專輔人員、

                     特教教師、認輔教師、學校護理師等,參與將能促成個案會議達成目標者。

                   2.  個案重要他人:家長、主要照顧者等,參與將有利個案會議達成目標者。


                   3.  校外網絡單位人員:輔諮中心專輔人員暨其他教育、社政、民政、警政、司法、醫

                     療等單位之相關人員,其參與將能促成個案會議達成目標者。






               二、處遇合作期


                    專輔人員在進行處遇性輔導時,宜採取生態合作模式,不僅與受輔學生工作,也與學生生

               態系統的輔導人員、導師或家長一起合作。此時的處遇合作階段大致可概分為小系統工作和中
               介系統工作,如圖 7-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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