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P. 217
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一、關係建立期
關係建立期包括學校對輔諮中心的認識、學校提出申請轉介個案、開案評估與篩檢。學校 第七章
若對輔諮中心不熟悉,將會影響有處遇性輔導需求學生的轉介,因此建議輔諮中心能透過拜訪
學校、辦理研習或資源聯繫會議等方式,強化雙方關係建立與連結。
處遇性輔導
當學校考慮受輔學生有處遇性輔導需求時,輔導人員可先諮詢輔諮中心以判斷是否要轉介
輔諮中心,或尋找更適合的專業資源協助。各縣市輔諮中心皆訂有轉介標準與流程,可逕向他
們諮詢或到中心網站下載相關轉介表單使用。
當輔諮中心接收到申請表時,即開始進行篩檢與開案評估,各縣市輔諮中心都訂有開案流
程,雖沒有統一版本,但評估標準大同小異,一般而言,輔諮中心會請學校提供基本資料、在
校輔導資訊等,以利評估。
智慧小 BOX :專輔人員與學校輔導人員在轉介評估的重要任務
專輔人員與學校輔導人員是學生輔導工作的好夥伴,於轉介評估時可透過以下作
法,讓彼此的合作更順利開展。
1. 學校人員:校長、相關處室主任、組長、導師、教師、輔導教師、校內專輔人員、
特教教師、認輔教師、學校護理師等,參與將能促成個案會議達成目標者。
2. 個案重要他人:家長、主要照顧者等,參與將有利個案會議達成目標者。
3. 校外網絡單位人員:輔諮中心專輔人員暨其他教育、社政、民政、警政、司法、醫
療等單位之相關人員,其參與將能促成個案會議達成目標者。
二、處遇合作期
專輔人員在進行處遇性輔導時,宜採取生態合作模式,不僅與受輔學生工作,也與學生生
態系統的輔導人員、導師或家長一起合作。此時的處遇合作階段大致可概分為小系統工作和中
介系統工作,如圖 7-6 所示:
203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