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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一、高關懷學生與高關懷轉銜學生的定義


                    根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 3 條對「高關懷學生」定義為:指在校期間曾接受介                                                        第九章
               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學生;「轉銜學生」定義為:指高關懷學生經前一學校評估,於後一

               學校入學後,仍有持續輔導需求者。
                                                                                                                     轉銜服務與輔導措施

                    因此「高關懷轉銜學生」的定義就是:「經由前一教育階段學校評估,於後一階段入學後
               仍有持續諮商輔導需求,透過轉銜機制,使輔導人員能及早了解與介入,以增進其學習與心理

               適應者。」其概念如圖 9-1 所示。


                                                                    轉銜學生













                                                     高關懷學生

                                                     曾接受介入性

                                                     或處遇性輔導




                                                       全體學生

                                                   接受發展性輔導



                                                 圖 9-1  轉銜學生示意圖




               二、高關懷轉銜學生輔導需求的類型

                    「高關懷轉銜學生」是指可藉由後一教育階段銜接輔導服務,達到預防或降低其就學適應

               問題之高關懷學生,因此判斷是否需要轉銜之關鍵,在於高關懷學生至後一教育階段是否仍有

               繼續輔導需求來判斷,而非只單純依據其目前適應問題之嚴重程度決定。根據教育部規定,「高

               關懷轉銜學生」共可分為以下 10 類:學習適應問題、行為規範問題、人際適應問題、情緒調

               適問題、需校外資源連結、需生活與經濟協助之提供、中輟危機、自傷或自殺危機、具精神或
               心理疾病復發之可能及其他於後一教育階段有持續輔導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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