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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9-3  轉銜學生初評參考指標(續)

                                                轉銜類型                                      當事人      風險值               第九章

                向度                              《學生輔導法》                                 (請勾選) (請圈選)
                     □嚴重自傷或自殺之虞,致使影響生活與學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轉銜服務與輔導措施
                     經輔導後,近半年已無自傷、自殺傾向,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低     0
                     經輔導後,近半年雖無自傷、自殺傾向,仍需持續追蹤,但不致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中     1 2 3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仍有自傷、自殺傾向,且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高     4 5
                     □嚴重情緒困擾,或經醫師確診有精神或心理疾病,致使影響生活與學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經輔導後,近半年已無嚴重情緒困擾,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低     0
                 影   經輔導後,近半年漸趨穩定,仍需持續接受專業協助,但不致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中     1 2 3
                 響
                 生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仍持續有嚴重情緒困擾且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高     4 5
                 活   □嚴重人際困擾,致使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與
                 學   經輔導後,近半年已無嚴重人際困擾,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低     0
                 習   經輔導後,近半年偶有人際困擾,但不致持續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中     1 2 3
                 之                                                                                4 5
                 輔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仍持續有人際困擾且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高
                 導   □嚴重行為問題(如有攻擊或傷人傾向、偶發或蓄意出現攻擊、傷人等暴力行為),致使影響生活與學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需   經輔導後,近半年已無嚴重行為問題,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低     0
                 求
                     經輔導後,近半年偶有零星攻擊、傷人、暴力之傾向或行為,但不致持續影響生活與學習。                            □  中     1 2 3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仍持續有攻擊、傷人、暴力之傾向或行為,且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高     4 5
                     □曾有觸法行為(如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等),或有曝險之虞,致使影響生活與學
                       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經輔導後,近半年已無觸法或曝險情形,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低     0
                     經輔導後,近半年雖無觸法或曝險情形,仍需持續追蹤,但不致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中     1 2 3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仍持續有觸法或曝險情形,且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高     4 5
                     □家庭系統嚴重功能不足(如:照顧者有情緒、經濟、或涉司法爭訟等問題,但未達通報標準),致使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
                 支     學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持   經輔導後,近半年生活與學習無適應困難/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低     0
                 系
                 統   經輔導後,近半年生活與學習偶有適應困難/不致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中     1 2 3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生活與學習仍有嚴重適應困難 / 仍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高     4 5
                 依   □曾依法被通報至各主管機關(如:高風險家庭、性平、中輟或中途離校、家暴或親密關係暴力或目睹家暴、兒少保、疑似
                 法
                 通     藥物濫用等),有適應困難或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之虞,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報
                 與   經輔導後,近半年生活與學習無適應困難/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低     0
                 追
                 蹤   經輔導後,近半年生活與學習偶有適應困難/不致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中     1 2 3
                 輔
                 導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生活與學習仍有嚴重適應困難/仍嚴重影響生活與學習。                                □  高     4 5
                     □其他,例如:經歷重大創傷或重大災害事件(如:遭遇重要他人創傷或死亡、遭遇嚴重失落經驗或其他重大事件)、網路
                       成癮或其他無法歸類於本表上述各類型等情形,致使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需持續追蹤輔導者。
                 其   經輔導後,近半年生活與學習無適應困難/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低     0
                 他
                     經輔導後,近半年生活與學習偶有適應困難/不致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中     1 2 3
                     持續接受輔導,但近半年生活與學習仍有嚴重適應困難/仍嚴重影響身心適應與學習。                              □  高     4 5
                  總結初評結果(請以質性描述):                                                                                    ※ 本欄必填

                  填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建議評估會議轉銜                 □建議經評估會議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轉銜                 □建議不需轉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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