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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9-4 原就讀學校的轉銜輔導工作
工作項目 時間 說明 第九章
列入學校行事曆 8 月 1 日學年度開始前 將學生轉銜輔導相關工作時程列入學校行事曆。
1. 隨時修正名冊 1. 曾接受處遇性與介入性輔導的高關懷學生名單應列冊管
轉銜服務與輔導措施
高關懷學生列冊 2.4 月 30 日前確認完 理,隨時更新,並掌握轉出、入學生是否為高關懷學生。
畢六年級之名單 2. 六年級高關懷學生名單須在 4 月 30 日前做最後確認。
1. 由熟悉學生之導師或輔導教師填寫轉銜初評表。
2. 填寫人員應有技巧的了解學生接受轉銜輔導及服務的
填寫轉銜初評表 召開轉銜評估會議前 意願,詢問方式應考量不傷害學生自尊心及降低標籤
(表 9-3 ) (約 5 月 10 日前) 之疑慮。
3. 初評結果,作為召開評估會議討論之參考,高關懷學生
是否為轉銜學生,將由學校召開評估會議討論後議決之。
畢業前 30 天 在畢業前1 個月應就六年級之高關懷學生召開評估會議,
(約 5 月 15 日前) 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
召開轉銜評估
會議 高關懷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如:轉學、
離校後 1 個月內 特殊安置,輔導室(處)應於學生離校後 1 個月內召開
轉銜評估會議。
1. 填寫「轉銜學生基本資料通報表」(表 9-4 )。
2. 完成校內行政陳核程序。
上網通報 轉銜評估會議後 3. 將轉銜學生之基本資料(不含輔導資料)上傳至「學
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
4. 曾接受處遇性與介入性輔導的高關懷學生名單應列冊管
理,隨時更新,並掌握轉出、入學生是否為高關懷學生。
1. 主動至通報系統追蹤所通報之轉銜學生名單直到已有
現就讀學校。
確認就學 8 月至隔年 1 月
2. 追蹤滿 6 個月後,學生仍未就學時,應於通報系統中
通知所屬主管機關列冊管理。
收到資料轉銜的函 視現就讀學校申請 檢視是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填寫「個案輔導資料 收到通知次日起 輔導資料轉出前填妥「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一式二份,
轉銜表」(表 9-8 ) 15 日內 作為雙方學校清點及收執的依據。
1. 收到現就讀學校發函通知的次日起 15 日內須以密件函
轉輔導資料。
密件函轉輔導 收到通知次日起
資料 15 日內 2. 備妥「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個別輔導摘要資料、
休學、復學、轉學等相關資料及其他關鍵輔導資料,
交由現就讀學校清點及收執。
收到「個案輔導 1. 收到「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接收單位核章後一式 2
資料轉銜表」 密件函轉後 3 日內 份表件中的一份。
資料接收確認 2. 雙方學校核章後的「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存查。
出席個案轉銜 依會議召開時間 收到現就讀學校召開個案轉銜會議通知,原就讀學校應
會議 指派主責輔導人員參加轉銜會議,協助轉銜輔導。
1. 追蹤輔導已安置學生就學情形 6 個月,直至確定其現
就讀學校後,於通報系統通知現就讀學校進行轉銜輔
追蹤輔導 8 月至隔年 1 月 導及服務。
2. 若屆滿 6 個月、學生仍未就學時,原就讀學校應於通
報系統中通知所屬主管機關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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