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8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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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專業督導
諮商輔導專業培育當中,專業督導扮演著重要學習與楷模的功能,可讓輔導教師從中獲得
正向的能量與支持,有效提升自我效能與專業投入。以下就專業督導的目標、專業督導資格、
辦理方式詳加說明如下。
一、專業督導目標
(一)提升輔導教師個案問題的評估能力。
(二)提升輔導教師對個別諮商與小團體輔導工作的專業效能。
(三)提升輔導教師系統合作能力,增進介入性輔導的效能。
(四)提升輔導教師整合校內外資源的能力。
(五)建立輔導教師間相互支持與對話討論的氛圍。
二、專業督導資格
專業督導的遴選,應選擇具有對國小輔導工作熟悉、具諮商輔導專業能力與實務工作的專
家擔任。督導人員資格,應視工作需要,遴選具有輔導諮商專業背景,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
及青少年心理諮商或社工實務工作一定資歷者;或延攬具相關專業背景、且專精於學校輔導或
兒童及青少年諮商實務工作者擔任之。
三、專業督導辦理方式
(一)團體督導
聘請專家學者針對專業人員所提之相關案例進行團體督導,透過討論與分享回饋,除了
提供原本報告的輔導教師建議,也增進其他輔導教師在接案時的處遇能力與輔導策略。
目前各縣市辦理專業督導時,多採用團體督導進行。建議進行方式應至少一個月 1 次,
團體人數以 8 人以內的人數進行最適合,並使每一位專任輔導教師能夠有至少 1 次提案
受督機會,其他時候則透過同儕提案相互觀摩學習。密集的受督使專任輔導教師得以強
化個案處遇與資源運用之能力,並建立同儕支持系統,交流分享實務經驗,促進輔導效
能。惟各縣市資源不一,仍應依據各縣市所能擁有的資源規劃之。
(二)同儕督導
由具證照或資深輔導教師以校內或校際策略聯盟合作為規劃方向,舉新北市為例,由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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