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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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參 輔導處(室)與校內教師的合作
第三章
一、與綜合活動領域教師的合作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是學校最容易推動發展性輔導工作的課程,為了促成合作,輔導主任、 學校輔導人力的工作內涵與合作內容
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可參與綜合活動領域備課活動,創造與領域內教師討論輔導工作重點
的機會。
二、與認輔教師及學習領域任課教師的合作
輔導處(室)宜不定時與認輔教師討論認輔學生的近況,一方面幫助認輔教師了解陪伴學
生的方向,另一方面也可隨時評估學生是否需申請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資源。學期中應透過辦
理各項宣導,提升學習領域任課教師之輔導知能,並在教師於班級經營遭遇困境時,提供進一
步諮詢,發展改善策略。
三、與導師的合作
輔導處(室)可透過各項行政會議與輔導知能的宣導,讓導師了解可在何種狀況、何種問
題,可向哪個處室申請輔導與教育資源協助。除外,學校輔導人員皆可經常到導師辦公室走動,
主動關懷導師,討論學生問題之輔導策略,幫助導師從學生行為問題之表面(What ),進而理
解到學生問題背後之心理需求(Why ),並增加他們的介入輔導策略(H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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