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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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四、關係與界限議題處理


                    輔導人員應與受輔學生建立具有效能的輔導關係。在學校場域,輔導人員與受輔學生同時
                                                                                                                     第四章
               具有輔導關係和師生關係。輔導人員可採取措施,降低因多重關係對輔導之負向影響。例如向

               受輔學生清楚說明任課教師角色與輔導人員角色之差異,避免同時對同一受輔學生進行個別諮
                                                                                                                     介入性輔導
               商及團體輔導,避免同時執行性平事件行為人與被行為人的個別諮商等。

                    輔導人員須認知到,關係與界線議題十分嚴肅與重要,應清楚自己的角色任務,與受輔學

               生維繫輔導關係的界限。以輔導關係的雙方而言,學生為未成年人,輔導人員為成年人,維持

               輔導關係界限的責任在於輔導人員一方。維持關係界限的本身,亦可視為一種輔導策略,可協

               助學生在關係界限中學習合宜的互動行為。輔導人員需明白師生關係本身具有權力不對等的本
               質,應謹慎運用教師的權力。


                    當然,輔導人員與受輔學生間不得發生逾越師生倫理、師生戀情之情形,輔導人員也應對

               輔導關係中的移情與反移情有所覺察,避免因為個人的因素,對學生造成不利的影響。必要時,
               輔導人員應主動向同儕或專業人員諮詢,或接受督導處理關係議題。但若因前述原因必須暫時

               結案,也須以學生心理健康和學校適應為優先考慮,建議轉由其他校內輔導人員輔導或轉介校

               外專業人員。

               五、提升專業知能


                    輔導人員應透過自我省思及工作成效評估,覺知自身專業責任與能力限制,透過持續參加
               校內外之輔導知能研習,提升個人之輔導專業知能,或適時尋求輔導團隊的支援與合作,向主

               管及適當專業人員尋求諮詢、同儕督導等方式討論因應策略,以維護學生輔導工作之效能。


                    此外,亦需關照自我身心狀況,若覺察因個人因素可能影響學生輔導工作及學生權益,

               或發現受輔學生問題超出自己的處理能力,在考量受輔學生之需求與權益下,宜向主管說明自
               身限制,並透過專業判斷和諮詢後進行適當的轉案或轉介。先評估轉案同仁或轉介資源的適切

               性,並獲得學生或家長、監護人之同意。惟在危急或特殊情況下,可依專業判斷先行轉案或轉

               介後,再說明必要性,並於事後取得同意。

                    《學生輔導工作專業倫理守則》揭示的是原則性的精神,遇到實務上的倫理議題時,皆是

               以維護學生的福祉為最高指導原則,輔導人員應在此原則下與輔導夥伴或相關輔導人員討論,

               思考最佳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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