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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貳    輔導人員進行倫理決策時的評估原則


                    當學校執行學生輔導工作過程,面對任何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之倫理決策情境時,皆須有                                                          第六章

               謹慎考量的評估、設想後果及決策判斷過程,以下提供倫理決策原則供輔導人員參考(洪莉竹,

               2013 )。
                                                                                                                     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
               一、釐清申請目的及判斷可揭露程度

                    學校遇到任何與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之處理有關事件時,應在「對方提出申請」及「相關

               人員須進行決策」之間稍有緩衝。即使對方無預警地出現、或學校端收到外部單位緊急公文來
               函索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時,學校端可先了解並釐清對方使用需求及目的,以判斷訊息可揭露

               程度,及討論對受輔學生可能之影響。

               二、輔導人員保持自我覺察及敏銳度


                    輔導人員可能會在第一時間,因個人認知、價值觀及經驗背景等而產生自己的看法及感
               受,宜先釐清個人疑慮、擔心、焦慮、生氣的來源,了解個人立場及觀點等,尊重自己的敏感

               度與自我覺察。若對處理方式有所疑慮,可先與同事或相關單位主管諮詢、討論後再做決定。

               三、相關人員對法規或辦法的通盤考量


                    目前攸關學生權益的相關法令諸多,例如《學生輔導法》、《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學
               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

               等,輔導人員須瞭解執行業務相關法規,以提高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處理的敏銳度。




                                                         結語


                    綜合本章,學校進行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的建置、運用與保存時,需要兼顧法、理、情三
               個層面。首先,有「法」(法規及校內管理辦法)的設限以保障學生最大權益、保護資料及相

               關執行人員;再來需要有「理」(實務操作的具體流程),讓執行人員有所依循;最後,回到

               這份「人味」的工作上,以「情」(倫理議題)來保持其彈性及柔軟度。總之,當輔導人員能
               兼顧法、理、情等層面執行學生輔導工作,並將其善用於輔導資料建置、運用與保存的歷程,

               將盡可能使學生成為最大的獲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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