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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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二)學校人員中輟及復學輔導的職掌分工
附錄8-3 為參考高雄市中輟學生輔導資訊網,改編學校人員中輟及復學輔導的職掌分工,
提供學校人員參考 。惟各縣市政府規範或校內行政及教師分工模式不同而有所差異,請 第八章
仍以各縣市規範為準,或了解各校校內分工情形而定。
1. 任課教師
適性輔導
各領域/科目教師可透過班級經營(確實掌握學生該堂課的出缺席狀況)、教學專業及
彈性(提供學生適性學習機會及多元評量方式),以及教育輔導專業(平時對學生的關
懷、留意學生特殊狀況並聯繫導師或行政單位)等。學校輔導處(室)亦可邀請有助人
熱忱或有意願之任課教師,擔任有輔導需求之學生的認輔教師。
2. 導師
導師的班級經營及親師溝通能力對一個班級學生的影響甚鉅,從平時的班級氣氛或同儕
互動友善環境營造、學生班級規範教育到與家長溝通聯繫等皆與中輟預防有關;而處理
中輟議題則導師需要與行政單位互相合作支援,從依法通報到後續協尋、協助學輔人員
追蹤及復學輔導等,導師的位置舉足輕重。
3. 行政單位
學校與中輟防治及復學輔導工作較為相關的行政單位有學務處、教務處及輔導處(室),
可能因學校規模及行政編制不同,而影響行政分工或職掌內容,重要的是學校需能形成
行政團隊共識、分工合作,共同協助中輟復學工作。
(1 )學務處
學務處主要協助學生出缺席狀況的即時掌握,與導師保持聯繫,並知會家長其子女
出缺席狀況;協助導師家庭訪問及學生協尋事宜、與警政等資源單位合作。
(2 )教務處
教務處主要協助中輟通報以及在復學系統進行中輟或復學通報,並行文至強迫入學
委員會,以利其進行該生家庭訪問或實施罰鍰等事宜,並知會相關行政單位以利其
後續輔導追蹤。
(3 )輔導處(室)
輔導處(室)主要協助了解該生中輟原因、協調與討論中輟學生尋回策略、視學生
需求轉介相關資源並進行整合、必要時召開中輟學生復學輔導相關會議,以討論輔
導策略或安置方式,協助學生復學適應。
結語
適性輔導工作的推動需要學校輔導團隊通力合作,每位學生都重要、一個都不能少 ! 透過
結合在地學區資源,共同建構理解、安全與適時提供協助之友善校園,才能協助每位學生適性
揚才,找到屬於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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