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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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輔導人員在職進修

                    針對《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規範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輔人員,每年應接受至

               少 18 小時之在職進修課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擬出以下三個範疇的專業課程架構(詳
               見表 9-2 )。

               (一)每年度專業課程的實施必須含括 3 個範疇,每範疇辦理 3-9  小時,各範疇之間可視主題
                      設定加以合併,合計為 18 小時。

               (二)職前訓練中的「課程」可以當「在職進修」的參考主題,但內容視需求安排進階或延伸

                      課程。

               (三)以實務的運用為主,著重於介入方法的熟稔及案例分析、探討,可設計為工作坊的形式
                      來進行。



                        表 9-2  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輔人員在職進修之 18 小時課程規劃

                 範       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                 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                    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
                 疇          (3-9 小時)                     (3-9 小時)                    (3-9 小時)

                 課    1. 學校諮商輔導倫理或社工              1. 輔導諮商/社工專業學派               1. 專業團體督導或個案研討
                 程       倫理。                         之運用與案例分析。                    (含實務分析報告與專業
                                                                                  對話)。
                 內    2. 學生輔導相關法規之運用              2. 學校社會工作及實務運用。
                         與探討。                                                  2. 輔導工作觀摩會或輔導傳
                 涵                                3. 學校輔導工作及實務運用。                 承成果分享。
                      3. 多元文化諮商實務研討。
                                                  4. 精神疾患及成癮問題(藥
                      4. 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法規                 物濫用、網路成癮等)個               3. 輔導工作成效評估與專業
                         探討與案例分析(含通報                 案評估與處遇。                      省思。
                         及問題辨識)。                                               4. 學校輔導行政團隊運作專
                                                  5. 親師諮詢與家庭處遇評估。
                      5. 校安通報、法定通報或危              6. 重大議題:中輟(離)、                  業研討。
                         機事件的處理原則。
                                                     拒(懼)學、兒少保護(含
                      6. 特殊/精神疾病個案的轉                 目睹家暴、性侵害、性騷
                         介機制。                        擾、性剝削)、情感議題、
                                                     適性(生涯)、自殺及自
                                                     傷個案、兒童與少年適應
                                                     不良、情緒困擾及偏差行
                                                     為評估、脆弱家庭 / 高風
                                                     險家庭處遇及特殊事件等
                                                     輔導。
                                                  7. 社會資源系統的整合、連
                                                     結與運用模式探討。

                                                  8. 校園危機的三級處遇實務
                                                     訓練。


                            ◎  參考來源:引自 107 年 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04820A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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