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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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輔導人員在職進修
針對《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規範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輔人員,每年應接受至
少 18 小時之在職進修課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擬出以下三個範疇的專業課程架構(詳
見表 9-2 )。
(一)每年度專業課程的實施必須含括 3 個範疇,每範疇辦理 3-9 小時,各範疇之間可視主題
設定加以合併,合計為 18 小時。
(二)職前訓練中的「課程」可以當「在職進修」的參考主題,但內容視需求安排進階或延伸
課程。
(三)以實務的運用為主,著重於介入方法的熟稔及案例分析、探討,可設計為工作坊的形式
來進行。
表 9-2 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輔人員在職進修之 18 小時課程規劃
範 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 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 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
疇 (3-9 小時) (3-9 小時) (3-9 小時)
課 1. 學校諮商輔導倫理或社工 1. 輔導諮商/社工專業學派 1. 專業團體督導或個案研討
程 倫理。 之運用與案例分析。 (含實務分析報告與專業
對話)。
內 2. 學生輔導相關法規之運用 2. 學校社會工作及實務運用。
與探討。 2. 輔導工作觀摩會或輔導傳
涵 3. 學校輔導工作及實務運用。 承成果分享。
3. 多元文化諮商實務研討。
4. 精神疾患及成癮問題(藥
4. 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法規 物濫用、網路成癮等)個 3. 輔導工作成效評估與專業
探討與案例分析(含通報 案評估與處遇。 省思。
及問題辨識)。 4. 學校輔導行政團隊運作專
5. 親師諮詢與家庭處遇評估。
5. 校安通報、法定通報或危 6. 重大議題:中輟(離)、 業研討。
機事件的處理原則。
拒(懼)學、兒少保護(含
6. 特殊/精神疾病個案的轉 目睹家暴、性侵害、性騷
介機制。 擾、性剝削)、情感議題、
適性(生涯)、自殺及自
傷個案、兒童與少年適應
不良、情緒困擾及偏差行
為評估、脆弱家庭 / 高風
險家庭處遇及特殊事件等
輔導。
7. 社會資源系統的整合、連
結與運用模式探討。
8. 校園危機的三級處遇實務
訓練。
◎ 參考來源:引自 107 年 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04820A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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