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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第四章 介入性輔導
第四章
小美是八年級女生,外向活潑,交遊廣闊。暑假過後的新學期,導師發現她開始
有不同以往的表現,包括在理化、數學課睡覺,經常與老師發生衝突行為,以及帶頭
介入性輔導
排擠班上某位較弱勢的女生。導師進一步了解後發現,小美的父母在暑假期間分居,
小美現與祖父母同住。最近祖母致電導師,告知小美趁父親出差時,經常在外逗留到
晚上 11 點才回家,並與一位輟學生交往,擔心孩子會出事。導師於是為小美申請輔
導,並向輔導人員諮詢,商量如何合作處理小美的多重問題行為。
發展性輔導可照顧到多數學生的心理健康,但仍有少部分學生因著生活變動、就學適應或
人際交往困境,需要進一步的輔導介入。在學生出現問題行為的初期,如同小美的導師能發揮
及時辨識與積極運用輔導資源,並透過與輔導人員合作,共同執行介入性輔導,將可發揮及早
發現、及早協助之介入性輔導效能。
《學生輔導法》第 6 條明定介入性輔導的實施對象與工作內容為「針對經發展性輔導仍無
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
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
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對應於 WISER 模式中的「個別化介入」。當啟動介入性輔導後,輔
導人員即會針對受輔學生的個別化需求,進行評估、諮詢、個別諮商或小團體輔導等個別化的
介入工作。
《學生輔導法》第 12 條針對學校從事三級輔導工作的相關人員有明確的界定。介入性輔
導措施的主責人員雖為輔導教師,但因應各校人力與規畫,建議邀請導師、授課教師、輔導行
政人員與專輔人員一起參與介入性輔導。因此,執行介入性輔導工作時,應與受輔學生相關的
人員(如導師、任課教師、相關處室人員、家長、相關專業人員)密切合作。透過與上述成員
持續溝通及合作、評估輔導成效、適時調整介入輔導策略,增進受輔學生之就學適應與成長,
是介入性輔導工作得以發揮功效的關鍵。此與 WISER 模式中之「系統合作」和「持續性評估」
等工作原則相呼應,也就是強調適時納入受輔學生生態系統中的重要他人共同合作,以協助學
生的就學適應與成長;且為有效達成介入性輔導目標,在輔導過程中持續進行效能評估,不僅
有助於了解介入性輔導策略能否有效達成預期目標,也可適時調整修正介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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