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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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


                    教育部為強化高中學生穩定就學,訂定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

               輔導機制實施計畫」,針對未入學學生、中途離校學生以及長期缺課學生規劃輔導機制。

               一、中途離校學生類型


               (一)當日未到校上課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經聯繫不著且無法確定原因之學生。

               (二)未經請假且未到校上課超過 3 日以上之學生。


               (三)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超過 3 日以上之學生。

               (四)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超過 3 日以上之學生。


               (五)休學或其他原因失學者(喪失學籍之學生追蹤至 18 歲為止)。

               (六)長期缺課學生(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24 條規定,全學期缺課節數

                      達教學總節數二分之一,或曠課累積達 42 節之學生)。

               (七)中途離校復學之學生(追蹤輔導至穩定就學)。


               二、中途離校通報機制

                    在預防及通報控管機制上,教育部為掌握各校學生中途離校狀況,已建置中途離校通報

               系統(http://leaver.ncnu.edu.tw/)。學校應依教育部擬定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

               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建置輔導三級預防策略和建立高關懷學生名單。

               三、中途離校學生輔導小組


                    「中途離校學生輔導小組」的組成成員應包括教務處註冊組、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導師
               和輔導處(室)等,依個案類型和需要召開(復學)安置輔導會議。


               四、中途離校學生輔導

                    學校針對中途離校學生輔導須建立跨處室之合作機制,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預防階段

                      1. 掌握每日到校學生人數與缺(曠)課情形,並針對缺(曠)課學生進行聯繫、通知與

                        追蹤。

                      2. 提供學生多元、適性課程或職業試探,協助其適性發展,以強化學生穩定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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