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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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3. 針對學生需求,運用相關網絡資源(如: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民間團體等),
共同協助學生穩定就學。 第四章
(二)處理階段
介入性輔導
1. 學校應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中途離校輔導機制處理流程」(圖 4-2),啟動處理
程序,由註冊組負責通報,導師和輔導人員負責填寫追蹤輔導紀錄(參閱附錄 4-1、
4-2)並定期檢討輔導成效,紀錄內容包括復學日期、再度離校情形、追蹤輔導紀錄
及其他必要之資訊。
2. 學生中途離校原因若屬於學校因素者,例如:對學校課程或生活無興趣、缺(曠)課
過多、觸犯校規過多、課業壓力、師生關係、同儕關係、校園霸凌等,輔導小組應特
別著力協助。對於中途離校學生復學後不適應一般學校教育課程者,可規畫多元教育
輔導措施,提供適性教育課程,避免學生再度中途離校。
3. 學生中途離校原因若屬個人心理或精神狀況等因素,可協助轉介醫療機構;若屬於家
庭因素者,則可以商請社政單位共同協助;若屬於社會因素者(如:受同儕、朋友影
響而加入幫派或不良青少年組織;流連、沉迷網咖或其他不當場所等),則需進行校
安通報並請警察機關協尋。
(三)追蹤階段
1. 檢討受輔學生發生中輟原因與未來防範。
2. 關懷受輔學生追蹤輔導與救助。
3. 針對個案處理流程檢討與改進。
4. 定期追蹤輔導休學學生,依學生需要引進資源,提供多元與適性輔導。
5. 針對有意願復學學生,積極主動聯繫、協助辦理復學相關事宜。
6. 詳載學生返校就學輔導措施紀錄並進行通報,以利後續之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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