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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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貳  校園危機處理心理輔導流程與內涵
                                                                                                                     第五章
                    教育部為強化校園危機事件發生之前的發展性輔導各項措施、發生之時的通報與處理,

               以及發生之後的後續與追蹤輔導,設計「高級中等學校危機事件處理機制流程圖」(圖 5-4)。
                                                                                                                       處遇性輔導
               此基本架構可供各校做為參照指標,再依校園文化與特色,建構各校之「危機事件處理心理
               輔導機制」之步驟與流程(如圖 5-5)。



                                                    落實學生輔導之各項措施
                 發生之前︵預防/宣導︶
                           1.  相關處理措施:發展性輔導 - 全體教職員(學務處)、介入性輔導 - 校內諮商輔導專業
                             人員(輔導處[室])、處遇性輔導 - 建置校內外諮商輔導專業團隊(校長室)。規劃
                             並執行學生篩檢方案、強化教師之辨識能力及基本輔導概念(輔導處[室]);設置
                             校內/外通報窗口、擬定校內查察策略及通報流程(含保密/保護機制)(學務處)。
                           2.  擬定並執行教育/宣導措施:以融入式教學方式落實學生情緒教育及生命教育於各學
                             科之課程中(教務處);宣導校內相關資源訊息,並提供師生緊急聯繫電話/管道資
                             訊(學務處);相關心理衛生之預防推廣活動之辦理(輔導處[室])。

                           3.  強化校園危機處理機制:將校園相關意外事件納入既有危機處理流程中(校長室)。



                 發生之時︵學校當下之立即處置︶  學校危機處理︵危機處理小組︶
                                                                       通報
                                          學校人員(導師/教師/行政人員等)於知悉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通
                                          報機制落實通報(校內/外通報),並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處理

                                          1.  校內:受輔學生醫療處理(健康中心)、受輔學生之家屬之聯繫(學
                                            務處)、事件之對外/媒體發言(發言人)、受輔學生(自殺未遂)
                                            及相關師生之心理諮商輔導(輔導處(室)/導師)、受輔學生(憂
                                            鬱或自殺未遂)成績或課程安排之彈性處理(教務處)、受輔學生(憂
                                            鬱或自殺未遂)請假相關事宜之彈性處理(學務處)。

                 發生之後︵後續/追蹤︶              2.  校外:校外機制及資源之引進/介入(醫療人員、精神科醫師、心理
                                            師、社工師等)。
                                          3.  律定後續處理之評估機制。



                                          1.  事件之後續處理。

                                          2.  相關受輔學生之後續心理諮商、生活輔導與追蹤。
                                          3.  預防再發或轉介衛政單位協助。


                                       圖 5-4  高級中等學校危機事件處理機制流程圖
                              (參考資料:《校園自我傷害防治處理手冊》( 教育部,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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