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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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學校輔導個案管理
壹 認識個案管理
輔導人員經營學校輔導工作、協助學生與提供輔導服務時,就已啟動個案管理機制,有
系統地整合相關資源,讓學生獲得最妥善的照顧與幫助。特別當受輔學生遭遇「多重問題」
或需要「多種組織」提供服務,良好的個案管理有助於資源的溝通與統整。WISER 模式建議
以生態合作觀點整合受輔學生的支持系統與外部資源,一方面幫助輔導策略分析,一方面可
打開輔導工作的視野並創造資源。
貳 個案管理方法
一、學校個案管理模式
高中輔導個案管理模式會因各校規畫而有所不同,有些學校採「責任範圍式」(如:年級、
班級、科別等),有些學校採「協調派案式」(如:案量、專長、適配等)」,或者兼採兩
種模式以保持彈性(參考第二章第一節)。
表 6-1 「責任範圍式」和「協調派案式」個案管理模式比較表
責任範圍式 協調派案式
定義 以授課班級、科別或年級劃分責任範圍 考量個案量、輔導專長及適配情形
1. 提高適配度。
1. 責任劃分清楚。
2. 案量較平均。
優點 2. 減少時間花費。
3. 團隊相互支持。
3. 培養與導師默契。
4. 易互相支援或因應危機狀況。
1. 易有雙重關係。
1. 需增加分案與個案討論時間。
挑戰 2. 案量可能差異。
2. 須留意經營與導師合作默契。
3. 較為獨立因應。
有些學校會因應需求,採用混合式的個案管理模式。多數學校主要為責任範圍式,但針
對個別學生特殊情況時,會則彈性採取協調派案式。無論如何,個案管理常須考量到因時、
因地、因人制宜的情況發生。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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