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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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總務組:建議由學校總務人員擔任之。
A. 負責隔離現場。
B. 提供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如:器材、用品等)。
C. 負責學校內外之聯絡及相關之總務工作。
(3)醫療組:建議由衛生組及醫護人員擔任之。
A. 負責緊急救護處理。
B. 協助相關醫療處置事宜。
(4)輔導組:建議由學校專業輔導人員擔任之。
A. 篩選與評估需要接受輔導之相關人士,並協助其危機處置相關資源的轉介與運用。
B. 協助處理已身亡同學班級現場,宣告事實。
C. 進行減壓團體(debriefing)。
D. 提供直接、間接心理健康服務與相關心理協助及諮詢。
(5)資料組:建議由學務長或校長委派之適當人員擔任之。
A. 負責事件資料之紀錄與彙整。
B. 處理相關各項通報事宜。
C. 呈報事件處理報告。
(6)院系所:建議由已身亡學生之就讀學院院長或院長委派擔任之。
A. 與諮商輔導中心(組)合作,篩選與評估需要接受輔導之相關人士。
B. 與諮商輔導中心(組)合作,協助提供班級輔導或進行減壓團體。
C. 協助已身亡學生家長處理相關行政事務。
(7)法律組:建議由學校人事人員並聘請法律顧問擔任之。
A.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B.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8)課務組:建議由教務人員擔任之。
負責因事件之發生,相關課務調整之處理。
(9)社區資源組:包括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醫院、警察局、其他相關社區機構。
提供直接、間接服務與相關協助及諮詢。
(五)召開危機小組會議
1. 評估與判斷受自殺已遂事件衝擊之程度與範圍,例如:確認學校師生之情緒需求、辨識
出高關懷者及聯繫與了解家長之狀況。
2. 依自殺已遂事件之涉及程度,決定啟動工作小組、成員及工作範疇。
3. 蒐集自殺已遂事件之相關資料(含姓名、系級、自殺時間、地點、方式、相關徵兆與資
訊、或可蒐集之相關通聯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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