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6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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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學生輔導工作重要通報與轉銜




                壹 大專校院法定通報的事件類別



                    大專校園事件涉及法定通報,一般可以分為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二大類。依教育部《校園

               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需進行校安通報的項目包括意外事件、安全維護事件、暴力事
               件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事件、兒童少年保護事件(未滿 18 歲)、天然災害事件、疾病事件

               與其他,詳細內容如事件類別、名稱、屬性及等級,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及等級
               一覽表」,網站內皆有清楚明列;通報者在通報表上需提供資料包括校名、告知人姓名與身分、

               填寫者姓名與職稱、時間、事件類別包括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霸凌、家庭暴力、藥物濫用、
               不良組織、兒少保護、傳染性疾病與其他,表格中尚需概述事件,若涉及兒少保護事件應以「姓

               氏○○」表示,並注意機密等級,最後紙本需經學務主管、學校主管簽章。通常校安通報是由
               教官室或校安人員在第一時間進行線上通報。

                    與社政通報有關的事件依被害人年齡、行為樣態、兩造關係是否為家庭成員,以及被害人
               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可分為性侵害事件、兒少保護事件、家庭暴力事件/ 18 歲以

               上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事件、老人保護事件與身心障礙保護事件等。除此之外,社政通報還包
               括性剝削事件,行為樣態包括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

               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
               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利用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

               伴舞等侍應工作等。性剝削事件屬緊急案件,有必要時應直接撥打 110 報案,由警政機關勤務
               指揮中心啟動緊急救援機制,以掌握救援時效性。

                    除了校安通報和社政通報之外,專業輔導人員還負有轉銜通報與追蹤輔導之責,對於曾接
               受介入性與處遇性輔導的學生,在離校前進行風險與嚴重程度評估,符合初評指標之待轉銜學生

               經評估會議決議為轉銜學生,則需在其畢業前 1 個月或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 1 個月內,
               以及未在註冊截止日前完成註冊者,於開學後 1 個月內,完成通報;對於入學新生與轉學生,則

               應在入學 1 個月內核對是否為前一個學制通報之轉銜學生,若確定的話則應進行追蹤輔導工作。



                貳 大專校院法定通報的法令依據與注意事項



                    校安通報的法令依據是《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依通報事件的屬性區分為

               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甲級、乙級、丙級)、一般校安事件三大類。通報時限依事件屬性
               而有不同;緊急事件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及處理,即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

               通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於 2 小時內於校安通報網通報;法定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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