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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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肆   追蹤與成效


                                                                                                                     第十一章
                    分手初期,明智多次前往教室找曉萍談話,但經過教官/校安人員勸戒與學系關懷,明智
               未再出現於曉萍的身旁。暑假兩人各自安排活動未聯繫,關係逐漸淡化,未再出現暴力行為。

               曉萍透過個別諮商,情緒也逐漸穩定,除了解親密關係暴力的內涵,也學會辨識危險情人的特
               質,生活與學習回到正軌。                                                                                            校園實務輔導案例




                伍   小提醒



               一、本事件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3-1 條(非同居親密關係暴力),需進行通報,可適用
                    保護令相關條款。
               二、親密關係受暴學生常因許多複雜因素隱瞞受暴事實,在學校單位中,衛生保健中心(健康

                    中心)常會協助學生擦藥、包紮等醫護措施,可能藉此發現親密關係受暴學生。衛保人員
                    可從學生描述受傷原因與傷情不符的地方,或由不合常理的情緒反應辨識。以下指標,可

                    協助辨識潛在的受暴學生(參考吳慈恩、黃志中,2008):
               (一)對於自己的意外傷害原因交代不清

               (二)身體有多處傷害(包括瘀青、挫傷,或燒傷)
               (三)前往健康中心時,伴侶一定在旁陪伴,並主導談話

               (四)對親密伴侶感到畏懼與退縮
               (五)受暴學生刻意用衣服或其他物件來遮掩傷處
               (六)容易受到驚嚇、易過度焦慮、沮喪與痛苦

               (七)經常因模糊不清的症狀而去求助
               (八)預約門診後又多次缺席

               (九)曾經有精神科門診、菸、酒與其他物質濫用病史
               三、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學校處理流程請參閱圖 11-1,並可詳參教育部出版之「校園親密關

                    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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