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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1. 中華民國 93.6.28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30705614號函同意備查訂定
中華民國 93.5.18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第二屆第十六次理監事
聯席會議決議通過
2. 中華民國 100.8.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1000255665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 原名稱:保險業電子商務保險服務契約範本;新名
稱: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
3. 中華民國 103.8.26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302568770號函
修正;並自 103.8.26起實施
本契約書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交付消費者審閱。( 契約
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
消費者簽章:
保險公司簽章:
第一條 契約之適用範圍
當事人間依電子簽章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從事保險電子交易者,適用本
契約之約定。但個別網路保險服務契約對消費者之保護更有利者,從其
約定。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 保險電子交易」:指消費者經由網際網路與本保險公司資訊系統
「
電腦連線,且利用電子簽章或其他足資辨識消費者身分之方式,
直接取得本保險公司所提供之各項保險服務。
二、 「電子訊息」:指本保險公司或消費者經由網際網路連線傳遞之訊息。
三、 數位簽章」:指將電子文件以數學演算法或其他方式運算為一定
「
長度之數位資料,以簽署人之私密金鑰對其加密,形成電子簽章,
並得以公開金鑰加以驗證者。
四、 「私密金鑰」:指一組具有配對關係之數位資料中,由簽章製作者保
有之數位資料,該數位資料係作電子訊息解密及製作數位簽章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