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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五、個案會議後注意事項


                    個案會議結束後,應將會議紀錄以密件會簽未出席人員,以協助其了解會議重點及結論。                                                          第六章
               如有重大決議或需要該位未出席人員提供具體輔導協助者,建議輔導教師應於與會後找時間

               親自與該位教師說明。若會議未邀請家長出席,但有作成重要決議時,輔導教師也應主動知
                                                                                                                     介入性輔導
               會家長。此外,輔導處(室)應掌握會議紀錄會簽動向,避免在公文傳遞中遺失。並將簽核
               完成之紀錄,歸檔妥善保存於可上鎖之資料櫃,以利後續查閱。此外,輔導教師亦應進行個

               案管理,追蹤決議事項進行情形與評估成效,據以作為下次個案會議討論的內容。



                伍   輔導團隊的合作



                    輔導處室的專業團隊是學校輔導工作中很重要的合作伙伴,也是校內最能及時給予支援的

               輔導資源。

               一、輔導教師與輔導行政人員的合作


                    輔導處(室)主任、組長、輔導業務承辦人與輔導教師是學校輔導團隊最密切的工作夥
               伴,平時培養默契、相互支持、交流意見,並進行分工合作。輔導團隊常透過輔導教師工作

               會議討論學生問題行為,進行開案評估、輔導成效評估,形成輔導策略。對於輔導設備、資

               源的需求,亦可透過會議或是輔導教師工作週誌反映,讓輔導行政人員知道輔導教師的需求,

               以提供必要之協助。對於跨處室間的合作、與家長的溝通,亦可透過輔導團隊的合作,獲得
               輔導行政的支持與資源。


                    以下表 6-2 說明輔導處(室)不同角色在各項輔導工作中的合作內容,各校可依實際人

               力狀況或單一事件的處理情形進行適切的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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