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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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兼輔導師的合作


                    輔導團隊中的專任輔導教師與兼任輔導教師是學校介入性輔導工作的靈魂人物,也是互
               相支援的合作伙伴。一般來說,兼任輔導教師因減授課節數為每週 2 至 4 節課,還有原有的

               任課節數和班級管理工作,能從事輔導工作的時間較為有限,因此專、兼輔教師的合作和討

               論就需要更有效率。此外,兼輔教師減授課的目的,是用來從事輔導工作,建議學校在課務
               安排允許之下,不宜讓兼輔教師以支領超鐘點的方式,來處理從事其減課鐘點,以免影響實

               際輔導學生、或是參與個案討論的工作與時間。



                陸   輔導與特教合作



                    在國小的輔導工作中,常遇到導師對特教學生與疑似特教生,不知如何協助而向輔導處

               (室)提出諮詢和申請輔導服務。為照顧全體學生的輔導需求,輔導教師了解如何與特教教師
               合作,提供服務。此處將分成兩部分討論,包括:(一)對有特教需求或疑似特教生申請輔導

               前之輔導介入策略,以及(二)對正式特教學生提供之輔導服務,期待能透過輔導團隊的密切

               合作,讓校園內的每一名學生均能獲得適切之輔導協助,達到生活適應的目標。


               一、以「輔導為主,特教為輔」的申請輔導前輔導服務作法

                    有特教需求或者疑似特教生常會有適應欠佳的情形,他們的真正需求,通常不容易被辨識

               出來,在正式取得特教服務之前,需要輔導與特教共同努力協助其生活適應,此階段之服務工
               作為「輔導為主,特教為輔」;輔導團隊先進行受輔學生的資料蒐集、評估、擬定輔導策略暨

               介入輔導,經過一段時期後,進行輔導成效評估,若受輔學生的特教類型議題依然無法明顯改

               善,則輔導團隊需與特教老師合作協助學生更好的適應。以下針對未正式取得特教服務前之作

               法進行摘要說明:

               (一)諮詢


                     導師在教學及輔導過程發現學生特別在情緒層面有心理輔導需求或疑似有特教需求時,
                     可先向輔導處(室)的輔導教師或特教教師諮詢。


               (二)輔導服務需求評估會議

                     當導師在發展性輔導執行一段時間後,發現需引入更多輔導資源時,可以向輔導室提出

                     申請。此時由輔導組長或輔導業務承辦人受理申請,並由輔導主任召開輔導服務需求評

                     估會議,邀請導師、科任教師、輔導教師和特教教師對受輔學生的心理問題及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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