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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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別諮商與輔導


                     特教教師與輔導教師共同討論、分析學生問題行為的成因,擬定輔導計畫與策略,由輔
                     導教師提供學生個別諮商與輔導,了解行為背後的心理因素;特教老師進行特殊教育,

                     協助受輔學生行為的學習與指導。

               (四)班級團體輔導


                     對於在班級中常有的人際衝突或情緒與行為困擾的身心障礙學生,特教教師與輔導教師

                     分析學生在班級中的人際互動模式以及同儕互動方式,依學生與班級需求,可以由特教
                     教師入班進行特教宣導、或輔導與特教教師共同入班進行班級團體輔導。例如:班級學

                     生對於身心障礙生有偏見,特教教師可以入班進行融合教育的宣導,輔導教師可以進行

                     人際相處或尊重差異的班級輔導課程。

               (五)校內、外輔導專業團隊資源


                     對於有嚴重心理困擾的身心障礙學生,可在評估後,轉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其他校外
                     資源,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醫療專業團隊、以

                     及各種社會資源等。


               (六)親師溝通

                     特教教師與輔導教師可以提供親師溝通的管道,透過對學生的行為與心理的了解,提供

                     家長與導師有不同的觀點認識學生,以減少彼此認知的差異或誤解,並且透過溝通,建

                     立共識,建立一致的輔導目標。

               (七)輔特合作諮詢


                     特教教師與輔導教師也可共同提供導師、科任教師、家長有關學生輔導策略、班級經營
                     策略、親職教育策略。


               三、心理輔導成效評估

                    對於心理輔導的成效評估,宜定期召開個案會議進行討論,並於學期末進行輔導成效評

               估。特殊教育學生經介入性輔導後若適應問題改善,由輔導教師提供具體建議,讓特教教師負

               責後續的追蹤輔導。若特教學生適應問題未獲改善,則評估是否需申請其他相關輔導資源。特
               教與輔導合作模式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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