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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跨專業合作橋樑角色
第七章
外系統
教育行政系統 校園外、社區
警政司法系統 衛政醫療系統
處遇性輔導
社政福利系統 專業學術系統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中 輟 處遇性 校 安
系 統 個 案 系 統 內系統
校園內
圖 7-3 輔諮中心跨專業合作的橋樑角色(參考自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一、服務模式
各縣市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包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三種專長,其服
務模式會因在地需求、人力配置與專長差異,而發展出不同專業服務模式。以下就現有實施狀
況,大致可分為五種服務模式,茲整理供未來運用參考:
(一)由學校主動提出專業需求而派案:由學校自行提出擬申請之專輔人員專長,再由輔諮中
心評估確認後派案。
(二)由輔諮中心先評估再依專長派案:由輔諮中心依據受輔學生議題來評估派案,若屬心
理層面議題,派案給心理專長之專輔人員,需要外展資源則交給社工專長之專輔人員
主責。
(三)生態合作取向之系統性派案服務:由心理專長之專輔人員進行生態諮商初評,提供 4 次
心理服務後,透過個案研討方式與學校進行生態合作諮商服務;若涉及兒少保護或中輟
等議題時,由社工專長之專輔人員連結外部資源,進行跨專業合作。
(四)無特別分工之派案服務:部分縣市受限專輔人力並無特別分工,無論心理或社工專長均
負責一樣的業務,僅在較特殊情況時才會依專長不同而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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