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0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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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學校輔導績效評估向度與方式



                    以下分外部評鑑、內部評鑑兩個向度,說明評鑑的種類與方式:


               一、外部評鑑

               (一)校務評鑑


                      目前國小輔導工作評鑑主要被含括在各縣市政府的各種校務評鑑中,通常會利用自我評
                      鑑及專家訪視等方法進行。由於《學生輔導法》第 18 條明訂:學校應定期辦理輔導工

                      作自我評鑑,落實對學生輔導工作之績效責任。因此,在規劃學校輔導工作的自我評鑑

                      時,建議可先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訂定之校務評鑑指標中之輔導工作績效評估為基礎
                      來規劃。以下彙整近期校務評鑑中關於輔導項目指標如表 10-1 ,供參考。






                                         表 10-1  校務評鑑中之輔導工作評鑑指標

                 向度                  項目                                       內容


                                                         學生輔導工作計畫之擬定與實施


                           行政運作/學生輔導計畫                   學生輔導設施及經費之運用與輔導人力編制


                                                         學生輔導資料之建置、運用與管理


                                                         學校三級輔導工作之實施


                           團隊合作/輔導系統                     資源網絡在學生輔導工作之運用

                 學生
                 輔導                                      親師合作與輔導知能之提升

                                                         學生自我探索及適性發展之推展
                           正向適性的輔導措施
                                                         生命教育之規劃與執行/憂鬱自傷防治


                                                         高關懷學生之通報與輔導


                           專案的諮商與輔導                      諮商與專案輔導工作之推動


                                                         其他當年度有關諮商與輔導重點工作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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