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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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特殊教育教師之教學研究及輔導工作事項。
(六)辦理與申請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輔具事項。
(七)組織及運作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與校內鑑定資料說明會之事項。
(八)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教材之研發工作與特殊教育的相關研究。
(九)提供導師、家長與輔導教師之特教諮詢工作。
(十)協助特教鑑定前之輔導與評估,共同推動輔特合作。
五、輔導教師
專任與兼任輔導教師在學校三級輔導工作中扮演核心角色:在發展性輔導工作上,輔導教師
參與各項課程與活動的規畫(如: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全校身心健康宣導、親職教育活動、教師
輔導知能課程),協助整體輔導工作打下穩固的基礎。在介入性輔導,輔導教師及早發現高關懷
學生,提供個別化介入服務(如個別諮商、小團體輔導、諮詢等);在處遇性輔導上,針對嚴重
適應困難學生,整合各項輔導資源,或進行危機處理與後續輔導追蹤。
以下彙整各縣市國民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要點中,有關專任與兼任輔導教師工作規定以供參
考,然而對於各校專、兼任輔導教師之實際運作與工作規範,仍宜參酌各縣市與各校之規定辦理。
小型學校得視各縣市規定與學校實際運作狀況彈性調整。
(一)專任輔導教師
專任輔導教師在校的工作任務十分多元,除了協助推展發展性輔導,還需要針對受輔學生提
供專業完善的輔導服務,如表 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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