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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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督導健康中心推展學生生理健康輔導與性別平等教育。
(4 )辦理與宣導校園人身安全教育活動。
(5 )加強校園安全維護與門禁管理。
(6 )落實學生獎懲委員會之運作。
2. 介入性輔導
(1 )辦理與處理學生請假、缺課、中輟、生活常規問題。
(2 )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處理嚴重違反規定的學生。
(3 )調查處理校園性平與霸凌事件。
(4 )處理校園衝突事件時,諮詢輔導處(室)意見。
(5 )參與輔導相關會議,如:個案輔導會議。
3. 處遇性輔導
(1 )配合辦理學生違法行為之警政法律事務。
(2 )建立校園安全、兒少保護及性平事件之通報流程。
(3 )啟動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處理危機事件。
(4 )定期召開校園危機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
(5 )參與跨專業個案會議。
三、總務處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總務處」掌理事項為:「學校文書、事務、
出納等事項。」總務處在輔導工作主要在創造安全與平等的友善校園空間,包括:
1. 建立安全與無性別偏見之校園空間,如:繪製校園安全地圖、裝置警鈴、設置性別友善
廁所、改善監視、照明與消防設備等。
2. 配合輔導處(室)各項設備經費之申請與相關輔導媒材經費採購。
3. 協助設立合格的輔導諮商場所與提供適當之輔導設備。
4. 維護學校安全環境、督導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
5. 定期檢查遊戲器材設施暨校園安全監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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