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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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小 BOX :認輔制度可以如何運作?




                      期初
                                                                     可透過導師了解學生喜愛的科

                                                                     目或教師,安排時以學生尊崇
                        開學一個月
                                                                     或任教該班的教師優先。


                          依據學生特質與教師風格

                                                                           認輔教師可運用邀請擔

                            由認輔教師主動開啟關懷                                    任小幫手的方式,和學

                                                                           生建立關係,一起工作、

                               善用下課時間                                      溫暖陪伴。







               三、各學習領域任課教師

                    教師每日都與學生有直接與密切的接觸,是校園中對學生最具有影響力者,其影響既深且

               遠。當全體教師能在教學的同時作好班級經營,協助學生學習如何面對人際衝突、發展適切的

               相處技巧,及與家長保持良好溝通,就是最好的發展性輔導工作。


                    除前述《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教師法》第 17 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亦規範全體教師皆為學校輔導工作的主要人員,其工作目

               標即為「提升學生正向思考、情緒與壓力管理、行為調控、人際互動以及生涯發展知能,以促

               進全體學生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這些法源在在強調全校教師均負有推動與協助輔導工作的
               責任,並凸顯輔導工作的全校性與全面性。此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

               導教師實施要點》規範輔導教師是介入性輔導工作的主要推動者,扮演「早期發現,早期介入

               輔導」的核心角色,成為所有教師進行發展性輔導工作背後的重要支持力量。


                    除了上列人員,輔導處(室)可依據工作需求,邀集校內、外其他人士擔任志工,共同協
               助輔導工作之推行,例如:熱心又具有輔導知能之家長、退休教師、大專院校輔導相關科系之

               學生。因涉及保密及專業能力之倫理議題,須謹慎邀請,透過定期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

               提升其輔導效能,輔導過程中亦需追蹤輔導進度,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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