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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貳    小團體輔導


                    輔導處(室)若發現介入性輔導之受輔學生具有共通問題時,可透過小團體輔導的方式進                                                          第四章

               行介入性輔導,如此將可照顧到更多有共同需求的學生。執行介入性小團體輔導時,建議以生
               態觀的視野來操作,並依「團體前準備」、「團體帶領」及「團體結束後」三階段說明。團體
                                                                                                                     介入性輔導
               相關表件資料請參考附錄 4-8 至 4-12 。

               一、團體前準備階段

                    在所有團體參與人員(含親師生)的充足準備之下,可為團體帶來最大效益。以下依「輔
               導人員」、「行政」、「學生」、「導師」和「家長」之準備工作逐項說明。

               (一)以生態觀視野設計規劃團體
                    1.  團體計畫:

                    (1 )輔導人員宜先依據學生輔導需求,規劃團體目標與進行內容,並撰擬團體計畫。
                    (2 )熟悉計畫內容,有助於掌握團體進行及因應突發狀況。

                    2.  團體人數:

                    (1 )兩堂課的小團體以 6 至 8 人為原則。
                    (2 )若少於一堂課(45 分鐘)則至多 6 人。

                    3.  團體次數:
                    (1 )兼顧學期時程及團體有效工作階段,團體總次數規劃 8 至 12 次。

                    (2 )為促進團體凝聚力及銜接學習效果,盡可能每週持續且避免中斷。
                    4.  團體時間:

                    (1 )時間長度建議在 45 至 90 分鐘之間;以連續兩堂課為優。

                    (2 )在學校行政與導師的理解與支持下,為降低因成員參與團體的身心狀況(如:午休
                          想睡覺),盡量避免將團體時間安排於早自習或午休時間。
                    (3 )為維持團體穩定性,應留意團體時間是否與學校活動或定期考查等時間有所衝突,建

                          議盡量避開這些時間,減少讓成員面對必須在學校活動與參與團體間二擇一的困境。

                    5.  團體地點:以合格的團體諮商(輔導)室為主。若有困難,建議以成員人數及活動需求
                       為考量,安排具安全性及不受干擾的場地。
                    6.  協同領導:若安排協同領導者,為建立和諧的工作關係,宜事前建立共識,討論合作內

                       容和分工方式;帶領後,盡快對帶領過程進行討論,以作為調整或延續帶領方式參考。
               (二)獲得行政支持才能做得更長久

                    1.  輔導處(室)內形成共識。
                    2.  透過簽呈,取得校長支持,並與行政單位協調,如:與教務處協調課務調整、與學務處

                      協調學生請假事宜,或與總務處協調場地設備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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