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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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陸 認輔制度
認輔工作的主要目的為透過正向信任的師生關係及楷模認同,催化學生更多正向表現。認 第四章
輔工作在多數學校幾乎同時支援發展性輔導工作及介入性輔導工作,除了鼓勵一般教師參與輔
導工作之外(認輔意願調查表,請見表 4-2 ),有些學校也會招募家長志工或引進大專院校輔
介入性輔導
導相關科系學生參與。
規劃學校認輔工作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輔導處(室)平時與教師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提升教師參與認輔工作的動機。
二、若輔導處(室)有招募教師以外的認輔志工,應提供相關培訓課程,幫助認輔志工對自己
的角色功能有正確期待。此外,也可藉由持續辦理培訓課程、成長研習、團體督導、志工
團體等方式,提醒志工注意輔導關係的界限與輔導倫理。
三、認輔制度為支持性的輔導,召開認輔會議時宜充分使認輔教師掌握認輔的精神,進行的方
式可以自然、彈性而多元,毋須拘泥於以談話為主的輔導形式。
四、輔導處(室)應依受輔學生的輔導需求安排適當的認輔人員,例如安排適合受輔學生的興
趣、專長或與之關係良好的教師等。
五、輔導處(室)應提供簡單易填寫的認輔紀錄表格,由認輔人員作為輔導紀錄之用。
六、輔導人員應定期追蹤、主動與認輔人員討論受輔學生的狀況以及困境,或由輔導處(室)
安排個案研討或增能研習,為認輔人員增能。
七、適時肯定認輔教師/志工的付出所達成的改變成效,被肯定的認輔教師比較願意持續參與
認輔工作。
八、利用校務會議等公開會議場合適時表揚認輔教師。在學校許可範圍內給予實質獎勵,如:
敘獎、頒發感謝狀、尋求家長會經費提供獎勵等。
不論是提供受輔學生個別諮商、小團體輔導、入班輔導、諮詢、或認輔制度等介入性輔導
方案,皆是以受輔學生輔導需求為核心,以個別化的方式提供所需的輔導措施。且依據學校型
態與資源的差異,只要本於受輔學生的福祉為最高考量的前提,都可以多方嘗試具有校本特色
的多元介入方式,突破既有的限制,為受輔學生創造多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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