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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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處遇性個案會議運作


                    當受輔學生之問題越複雜,需要引入協助的資源就越多,以協助受輔學生在校就學適應與

               未來發展。在《學生輔導法》第 7 條中指出學校各行政單位亦應共同推動與執行輔導相關措施,
               必要時得結合外部相關專業資源的協助。因此,當我們協助學生解決問題時,除以前述跨專業

               個案管理工作整合跨局(處)單位或不同專業的力量,針對學生問題核心,建立工作團隊與合
               作共識之外,個案會議的召開與運作模式,更是影響資源合作成效的關鍵。以下就是否召開跨

               專業合作個案會議的評估,以及召開個案會議三步驟提供輔導人員參考。

               一、召開跨專業合作個案會議的評估

                    當學校已將受輔學生轉介處遇性輔導、引進外部各項適切資源之後,主責輔導人員和校外
               輔導網絡人員均可考量受輔學生的狀況,決定是否召開個案會議。召開個案會議的考量因素,
               包含為受輔學生提供服務的各專業人員,需藉由個案會議達成資源整合與分工,或是透過個案

               會議提供各資源系統人員直接溝通、分享彼此的觀點與作為、相互支持,形成合作共識的機會,

               並發展分工合作的策略,以提升輔導效益。
               二、召開跨專業合作個案會議三步驟

                    處遇性輔導工作中所召開的個案會議,具有整合多種專業資源、建立合作平臺的目的。以

               下分為三個步驟,針對召開多專業合作個案會議過程,提供相關做法與建議。

               (一)步驟一:籌畫會議前應思考的問題
                    1.  確定召開個案會議的目的。

                    2.  具體列出個案會議希望達成的目標。
                    3.  思考所需使用的資源或邀請的人員。

                    4. 決定會議召開的形式或流程,例如家長參與會議的時間或進入會議的時機等。
                    5. 必要時可邀請專家參與會議。




                                   智慧小提醒:參與個案會議人員參考名單

                   1. 學校人員:校長、相關處室主任、組長、導師、輔導教師、特教教師、班級科任教師、
                     認輔教師、學校護理師等。

                   2. 家長:父親、母親、主要照顧者等。
                   3. 校外輔導網絡人員: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其他教育、社政、民政、警政、司法、醫
                     療等單位之相關人員。
                   4. 學者專家:嫻熟於受輔學生適應議題之諮商輔導、特殊教育、兒童青少年精神醫療、
                     社會福利、司法等領域學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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