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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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受輔學生轉介評估
學校在發現學生有轉介需求時,應依法主動協助與評估,必要時視其需要引入相關資源
(參考表 5-1 ),並配合資源單位規定,進行資源引入之評估。以評估轉介至輔諮中心為例,
學校可先了解輔諮中心的常見個案問題類型,再據以評估是否轉介引入資源。常見輔諮中心受
輔學生類型有:
一、嚴重情緒困擾:情緒長期處於不穩定、不適應之狀態,影響就學適應情形的需求。
二、家庭功能失調:家庭經濟困難、親職效能不彰或經常發生親子、親師衝突,影響就學適應
的情形。
三、嚴重偏差行為:逃家、長期缺曠課、中輟、物質濫用等偏差行為。
四、其他因重大危機事件造成個人情緒、行為、生活或學習產生適應的困難。
其次,也要了解所欲轉介單位之人員專長與其服務項目是否與受輔學生需求相符。如:輔
諮中心之專輔人員專業別包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通常社會工作師專長於
個案外在系統的工作且熟練資源運用與掌握,而心理師則擅長深入個案內在心理運作的處理,
著重整合個人的自我覺察與發展。當評估受輔學生有處遇性輔導需求時,建議可先與專輔人員
討論學生的實際情況後再進行轉介,也有助於輔諮中心開案評估與派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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