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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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務模式
各縣市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包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三種專長,其服
務模式會因在地需求、人力配置與專長差異,而發展出不同專業服務模式。以下就現有實施狀
況,大致可分為五種服務模式:
(一)由學校主動提出專業需求而派案:由學校自行提出擬申請之專輔人員專長,再由輔諮中
心評估確認後派案。
(二)由輔諮中心先評估再依專長派案:由輔諮中心依據受輔學生議題來評估派案,若屬心理
層面議題,派案給心理專長之專輔人員,需要外展資源則交給社工專長之專輔人員主責。
(三)生態合作取向之系統性派案服務:由心理專長之專輔人員進行生態諮商初評,提供 4 次
心理服務後,透過個案研討方式與學校進行生態合作諮商服務;若涉及兒少保護或中輟
等議題時,由社工專長之專輔人員連結外部資源,進行跨專業合作。
(四)無特別分工之派案服務:部分縣市受限專輔人力並無特別分工,無論心理或社工專長均
負責一樣的業務,僅在較特殊情況時才會依專長不同而派案。
(五)雙專業合作之派案服務:以心理師與社工師搭配成一組人力進行合作,例如,涉及多重
個人與系統議題時,兩人搭檔合作,由心理專長專輔人員進行個別諮商,社工專長入家
評估(家庭訪問),並透過個案討論形成共識,發展合作分工策略;或者,第一次會談
由雙專業共同合作,初評後再討論由心理或社工專長之專輔人員主責;一般心理專長之
專輔人員在歷程中會多負責學校教師諮詢部分。
貳 轉介原則和流程
各縣市輔諮中心的服務模式因地制宜而有所不同,但皆有公開網站,提供最新服務消息、
服務模式、服務內容及相關表格的下載等資訊。建議各校在轉介前可先上網查詢轉介原則與流
程,或先以電話與專輔人員諮詢轉介事宜。
學校與輔諮中心進行個案轉介的行政聯繫窗口,主要是學校輔導處(室),至於無輔導處
(室)的小型學校則以業務承辦人或學校個案管理者為窗口。進行轉介時,學校可以紙本向專
輔人員提出申請,或到輔諮中心網站以線上方式進行申請。遇緊急危機個案時,可先用電話申
請再後送申請資料,但不論何種方式皆有固定的流程與原則可依循。以下僅提供輔諮中心對處
遇性個案之開案與結案評估原則,及學校申請專輔人員服務流程圖(如圖 5-4 )供學校輔導人
員參考,未來應有持續修改之可能,請以各縣市輔諮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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