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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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檢核。AB卡格式由各校依實際需求設計,而為因應 AB卡 e 化趨勢,學校端對網路

               使用權限及管理者資料維護需更審慎關注。

               二、相關心理測驗結果

                    學校常見心理測驗有興趣測驗、性向測驗等,多採班級團體方式施測、計分及解釋,心理
               測驗結果則搭配國中學生生涯發展紀錄手冊,請學生黏貼於手冊裡或匯入電子化生涯輔導紀錄

               系統中加以保管,做為學生未來進行生涯探索或生涯決策之參考資料。

               三、國中學生生涯發展紀錄手冊/生涯檔案

                    國中學生生涯發展紀錄手冊包含學生成長歷程、心理測驗結果、學習歷程紀錄、生涯統整
               與規劃書及生涯諮詢紀錄等內容,詳細介紹可參考本手冊第八章;國中學生生涯發展紀錄手冊

               /生涯檔案多由學生自行保管,或由班級導師統一收納於班級櫃中以利隨時取用,各校可自訂
               校內抽查辦法以協助學生檢核之。

               四、介入性輔導申請單/處遇性輔導轉介單

                    介入性輔導申請單通常由導師或任課教師填寫,處遇性輔導轉介單則由輔導人員填寫。轉

               介單通常包含:受輔學生基本資料、轉介期待、學生問題主訴描述、過去輔導作為,及待處理
               之主訴議題等,詳細說明可參考本手冊第三、四章內容及相關附錄。

               五、法定責任通報單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訂若發現任何可能危害未成年者身心健康之情事(例

               如施用毒品、出入不良場所、遭遺棄或身心虐待等),教育人員負有通報責任,且至遲不得超
               過 24 小時,因應前述法規內容而有不同類型的法定責任通報單(如表 6-2 )。此類通報皆須

               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中心,若脆弱家庭通報伴隨自殺風險,則需評估是否
               要同步轉介各縣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自殺防治中心。

               六、認輔人員/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之輔導紀錄

                    無論是認輔人員(認輔志工或認輔教師等)、專兼任輔導教師或專輔人員(心理師或社工師)

               等,晤談後皆需如實記錄其學生輔導歷程,以作為輔導成效評估及未來輔導處遇方向之參考。這
               些輔導紀錄除撰寫者外,其潛在讀者可能還包含學校主管、受輔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該生輔導

               相關之法定人員(例如未來轉銜學校輔導人員或司法人員等)。若撰寫者事先預想:「哪些人(潛
               在讀者)可能會看到這份紀錄?」。並在當下謹慎記錄之,未來發生違反保密或個人資訊洩漏之

               風險就能降至最低。其他有關潛在讀者之相關說明,請參閱本章第二節。

                    認輔人員、輔導教師之輔導紀錄,通常由學校行政端管理;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輔人員之
               輔導紀錄則由各中心管理。輔導紀錄常需包含:主訴問題、個案評估或個案概念化、輔導目標、

               輔導策略及未來輔導處遇等,輔導紀錄撰寫說明可參考本章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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