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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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二)工作任務
《學生輔導法》第 8 條明訂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之工作任務如下:
第二章
1. 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實並檢視實施成果。
2. 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學生輔導工作相關活動。
學校輔導工作組織運作
3. 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4. 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事項。
(三)執行方式
學校由校長擔任主持人並召開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時間可安排在學年(期)初或
學年(期)末。學年(期)初的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目的在「討論及協調新學年(期)
全校性學生輔導工作推動方向及內容」;學年(期)末則是「檢視本學年(期)學生輔
導工作執行狀況,進行成效考核及討論未來可調整方向」。其具體操作方式如下說明:
1. 會前準備
(1 )透過籌備會議提早準備討論內容,校長及行政主管可先就學校校務發展計畫與學生
問題現況,預先思考及討論學生輔導工作藍圖以及各處室新學年(期)度的輔導工
作重點,並由輔導處(室)統整研擬該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草案。
(2 )校長依據「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之比例原則,聘請行政
主管、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家長代表等擔任本委員
會委員;學生代表可依實際情況酌予聘任。
(3 )輔導處(室)於新學年度之委員名單、會議時間、地點、目的及議程等項目確定後,
發送會議通知、議程及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草案,提醒委員與會並事先審閱計畫草
案,以利與會時提供意見。
2. 會中討論
(1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及主持人、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帶領與會委員討論學生輔
導工作推動相關事項。
(2 )安排會議紀錄人員,負責記錄該會議之討論與決議事項。
(3 )會議須形成共識,以確認該學年(期)學生輔導工作方向及進行方式,協調各行政
單位分工合作事宜。
(4 )視需要進行臨時動議,針對過去學生輔導工作推動概況、校園學生輔導需求或社會
重大議題等,討論學校因應策略或彈性調整學生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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