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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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二)工作任務

                    《學生輔導法》第 8 條明訂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之工作任務如下:
                                                                                                                     第二章
                    1.  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實並檢視實施成果。

                    2.  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學生輔導工作相關活動。
                                                                                                                     學校輔導工作組織運作
                    3.  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4.  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事項。

               (三)執行方式

                      學校由校長擔任主持人並召開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時間可安排在學年(期)初或

                      學年(期)末。學年(期)初的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目的在「討論及協調新學年(期)

                      全校性學生輔導工作推動方向及內容」;學年(期)末則是「檢視本學年(期)學生輔
                      導工作執行狀況,進行成效考核及討論未來可調整方向」。其具體操作方式如下說明:

                    1.  會前準備

                    (1 )透過籌備會議提早準備討論內容,校長及行政主管可先就學校校務發展計畫與學生

                          問題現況,預先思考及討論學生輔導工作藍圖以及各處室新學年(期)度的輔導工
                          作重點,並由輔導處(室)統整研擬該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草案。

                    (2 )校長依據「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之比例原則,聘請行政

                          主管、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家長代表等擔任本委員

                          會委員;學生代表可依實際情況酌予聘任。

                    (3 )輔導處(室)於新學年度之委員名單、會議時間、地點、目的及議程等項目確定後,
                          發送會議通知、議程及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草案,提醒委員與會並事先審閱計畫草

                          案,以利與會時提供意見。

                    2.  會中討論

                    (1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及主持人、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帶領與會委員討論學生輔
                          導工作推動相關事項。


                    (2 )安排會議紀錄人員,負責記錄該會議之討論與決議事項。

                    (3 )會議須形成共識,以確認該學年(期)學生輔導工作方向及進行方式,協調各行政
                          單位分工合作事宜。

                    (4 )視需要進行臨時動議,針對過去學生輔導工作推動概況、校園學生輔導需求或社會

                          重大議題等,討論學校因應策略或彈性調整學生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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