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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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辦理生涯發展教育與技藝教育課程(部分縣市規劃為輔導組組長工作)。

                    8.  辦理各項生涯試探活動:如職業參訪、高中職參訪、升學博覽會。

                    9.  舉辦適性入學、生涯相關親師生講座與宣導。
                    10.  建置、檢核與管理學生生涯發展紀錄手冊及生涯檔案。

                    11.  出版輔導相關刊物(可依縣市或學校需求訂定之)。

                    12.  購置及保管輔導書籍刊物。

               (二)其他

                      其他交辦事項或各縣市規定之資料組長工作事宜。

               四、特教組長 5
               (一)發展性輔導工作

                    1.  擬定本組有關之計畫執行研究事項。

                    2.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展演及競賽。

                    3.  辦理教師、家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QR code 」
                    4.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獎助金及補助之事項。

                    5.  組織及運作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可依縣市或學校需求訂定之)。

                    6.  組織及運作特殊教育鑑定委員會(可依縣市或學校需求訂定之)。

                    7.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教材之研發工作(可依縣市或學校需求訂定之)。

                    8.  籌畫特殊教育的相關研究(可依縣市或學校需求訂定之)。
               (二)介入性輔導與處遇性輔導工作

                    1.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個別諮商、入班輔導與團體輔導之事項。

                    2.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推薦、觀察、施測、評估、鑑定、安置、教學與輔導及轉銜之事項。

                    3.  規劃及督導特殊教育學生 IEP 或 IGP 檔案建立。

               (三)其他
                      其他交辦事項或各縣市規定之特教組長工作事宜。













               註 5 :綜合整理自臺北市、宜蘭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臺南市、屏東縣等縣市教育局「分層負責
                    明細表」規定,各校可視工作需求及特色發展等進行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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