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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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輔導處(室)與各處室之合作
一、輔導處(室)與教務處合作業務舉隅
(一)生涯發展教育
輔導處(室)在「生涯發展教育」的執行需要與教務處密切合作。依據教育部 106 年
度修訂之「國民中學推動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手冊」,學校為落實生涯發展教育須成立生
涯發展教育工作執行委員會,委員會組織以校長為召集人,督導全校生涯發展教育之進
行,並負責主持會議,下設副召集人及執行秘書各一人,分別由教務主任及輔導主任擔
任,協助課程規劃及活動企劃。故而教務處與輔導處(室)在生涯發展教育課程與活動
齊力合作,始能達成培養學生自我覺察、生涯覺察和生涯進路與選擇之能力的生涯發展
教育目標。
生涯發展教育應融入領域課程教學,並運用彈性節數及選修課程實施。因此,教務處結
合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之「生涯發展教育議題課程小組」,完成生涯發展教育之教
學主題與教學活動,由教師依其專長進行教學。其他如技藝教育課程、產業參訪活動等
均須賴教務處協助課程安排、導師帶隊參訪之排代課與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成績處理等相
關業務。而十二年國教、多元入學升學管道宣導等活動也需要兩處室緊密合作。
(二)特殊教育學生服務
資賦優異或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生在校園中的安置方式有普通班、分散式資源班與集中
式特殊教育班等,其中接受分散式資源班服務需要教務處進行區塊排課,當中繁瑣的安
排與調整,需要輔導處(室)與教務處詳盡討論,才能有效率地完成。
此外,因應特殊教育學生個別所需的師資與課程安排、試卷字體放大、獨立考場、補考
方式、作業抽查、成績評量等彈性措施,皆需要教務處人員共同參與相關會議研議出適
切方案並共同執行,始能妥善回應特殊教育學生的學習需求。
二、輔導處(室)與學務處合作業務舉隅
(一)學生輔導與管教工作
學生事務工作包括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學生團體活動及生
活管理等面向,在學校輔導工作中是輔導處(室)重要的合作夥伴,特別是當學生發生
中輟、霸凌、違反性別平等、偷竊、參與幫派等各種外顯偏差行為時,學務處與輔導處
(室)人員的合作品質對於輔導成效影響甚鉅。在學生輔導與管教工作上,輔導處(室)
可與學務處合作的方式說明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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