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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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輔導人員與校內其他處室、人員的合作方式或策略
合作對象 合作方式或策略
1. 學生的困擾常先反映於經常遲到或請假、曠課、師生衝突、同儕衝突、違
規、適應困難等外顯偏差行為上,生輔組在依校規進行相關管教或懲處時,
如發現學生有進一步心理輔導之需求,可尋求與輔導處(室)一起合作。
學務處
2. 遇學生涉及性霸凌、性騷擾、性侵害、校園霸凌、兒少保護或家庭暴力等
生輔組
事件時,可和生輔組在通報過程進行分工合作。
3. 當學生有自我傷害或傷人的危機,邀請學務處針對校園安全予以協助;當
學生有出缺席不穩定的困擾,也需邀請學務處彈性處理請假事宜。
1. 有些適應不良的受輔學生在課業學習上遭遇挫敗,但卻能在社團、才藝表
學務處 演、運動比賽、志工服務工作或學校課外活動中重拾自信和生活樂趣。當
訓育組 這類情形發生時,便是輔導人員與訓育組或體育組共同合作的好時機。
體育組 2. 輔導人員可與訓育組和體育組密切合作,為這類學生找到不同的成功經驗,
創造自尊自信的舞臺,或是透過服務學習的機會提升其自我價值感。
1. 學校護理師可協助及早辨識懼學、受暴、有自我傷害之虞、藥物濫用、身
心症狀或疑似精神疾患而造成學習適應不良或產生身心症狀之學生,有助
學務處
於輔導人員早期發現、早期預防和介入,預防問題惡化。
衛生組
2. 針對有嚴重身心症狀的受輔學生(如:因焦慮而昏倒、因憂鬱而自傷等),
健康中心
輔導人員可和護理師密切合作,做好危機處理的準備,使健康中心成為學
生心理衛生防護網的一環。
1. 輔導人員最常和註冊組合作的對象是轉組(科)生的輔導,建立校內適當
轉組(科)配套機制與共識,可協助學生穩定就學和樂在學習。
2. 註冊組負有對未經請假且未到校上課超過 3 日以上之學生,填報中途離校
通報系統之責。由於中途離校學生(簡稱中離生)的關懷輔導需導師、生
輔組、輔導人員和註冊組等共同合作,建立合作機制、共同填寫中途離校
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將能更有效協助中離生。
教務處
3. 休、轉、復學生等面臨重大生涯轉換之學生須在註冊組辦理相關行政手續,
註冊組
知會輔導人員將可共同提供關懷輔導。
4. 根據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及各校自訂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
業原則」規定,學校對學生實施生活、學習、生涯等各種輔導後,認定學
生有轉班(科、組)需求者,於徵得學生及家長同意後,或由學生申請經
家長同意後,提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通過,得為學生辦理轉班(科、組)。
輔導人員協助這類學生時,若能與註冊組有良好合作關係,將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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